对实施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的实践和思考——以淮阴工学院为例
2011-08-15孙劲松
淮阴工学院学报 2011年4期
孙劲松,袁 媛
(淮阴工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江苏 淮安 223003)
近年来,国内许多高校都在探索本科生导师制,以更好地贯彻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现代教育理念,推进全面学分制改革,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转变。淮阴工学院从2009级学生起,在计算机、机械、交通、生化、电信、数理、经管、人文、艺术等9个二级学院试行本科生导师制。
1 试行导师制的基本情况
遵循“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原则,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大力推进素质教育、适应学分制改革为重点,充分发挥教师在教书育人、学风建设中的引导作用。
1.1 导师制实施的模式
目前我国本科生导师制的运行模式有许多种类:按学习时段划分,有全程导师制和年级导师制;按导师工作任务划分,有学习导师制、科研导师制和思想政治教育导师制;按培养对象划分,有全员导师制和优秀学生导师制;按推动的主体划分,有学工系统推动型和教务系统推动型。
哪种导师制模式更适用,这是学校在实施导师制前研讨过程中议论较多的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着眼于高素质实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学校选择了由学工系统推进的“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全程导师制模式。
1.2 导师工作的内容
导师制从制度上规定教师具有育人的责任,使教师在从事教学、科研以外,将对学生进行思想、学习、科研、心理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作为其工作的另一部分。围绕“思想引导、学业辅导、生活督导、心理疏导、就业指导”等方面,要求全体教师关注学生从入学至毕业整个教育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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