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的论浅析商标翻译
2011-08-15刘斌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1年3期
刘 斌
(三峡大学外国语学院,湖北 宜昌 443002)
从目的论浅析商标翻译
刘 斌
(三峡大学外国语学院,湖北 宜昌 443002)
商标翻译的恰当与否直接关系到商品销售的好坏。文章从目的论这一角度简要分析了商标翻译,强调从译文的目的出发,更多考虑译文目标客户的接受心理和接受习惯进行商标翻译,从而达到预期目的。
目的论;文化差异;商标;翻译
1、引言
商标翻译在商品宣传和销售过程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成功的商标翻译是对外树立公司形象,推销商品,提高消费者认可度的重要保证。商标翻译不仅仅是一个语意对等的问题,更是一种突出商标功能的再创造过程,其侧重点不是译文能否准确再现原文的语意,而是强调译出的商标是否具有感染力,以及能否增强商标的广告功效,更多地注重商标翻译所产生的实际效果。因此,传统的语义对等理论并不适用于商标翻译这种应用性很强的文体[1]。文章将从目的论这一角度对商标翻译进行简要分析。
2、目的论概述与商标
以目的论为核心的功能翻译理论,是由莱斯(Reiss)、费米尔(Vermeer)和诺德(Nord)共同努力的结果[2]。1971年,莱斯在其著作《翻译批评的可能性及限制》(Possibilities and Limitations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一书中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功能的一个标准。此后,其学生费米尔发展了功能派的这一理论,主张以文本目的(skopos)为翻译过程的第一准则,提出了目的论(skopostheory),这是功能翻译理论中最重要的理论。根据目的论,所有翻译遵循的最重要的法则是“目的法则”,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过程即结果决定方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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