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宜州土司政区地理研究
2011-08-15施铁靖
河池学院学报 2011年4期
施铁靖
(河池学院 政法系,广西 宜州 546300)
明代宜州土司政区地理研究
施铁靖
(河池学院 政法系,广西 宜州 546300)
明弘治五年(1492年)析宜山县地设置永定、永顺长官司以及永顺副长官司,隶属庆远府并由宜山县承审,是英明的政治决策;作为政治管理的载体,所划出三土司民族政区地理,也是科学而合理的。
宜州土司;政区地理;溪峒诸蛮
周振鹤先生在为李晓杰博士的《东汉政区地理》一书写的序言中说:“我国具有世界上最丰富的历史文献,其中包含着大量历代行政区划和地方行政制度变迁的资料,我们应该充分利用这些资料,运用科学手段,详尽复原各历史时期行政区划变迁的全过程,并以之为基础,从地理学和政治学的角度来分析政区的层级、幅员、边界、等第等要素的变迁原因与规律,讨论政区变迁与自然环境和地理位置的关系,理解政治过程、地理因素和历史背景在政区变迁中所起的作用,……此外,政治地理学研究虽然是基础性研究,但又有一定程度的应用前景,尤其是在当前的地方行政制度改革方面可以起有效的参考作用。”[1]1-2遵循周先生的见解,笔者尝试就明代宜州土司政区地理进行研究,用作引玉之砖,以求教于学界方家。
一
明代中央政府在宜州地区共设置了三个土司,即:永定正长官司、永顺正长官司和永顺副长官司,它们的政区均从明代宜山县的政区中划出。这三个土司相对于明代宜山县的地理方位,据《明史·地理志》的记载:“永顺长官司,府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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