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2011-08-15雷玉翠
陕西开放大学学报 2011年4期
雷玉翠
(陕西工商职业学院 学生工作部,陕西 西安 710119)
党的十七大总结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方面的重大创新,首次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念。胡锦涛同志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提法,深刻揭示和概括了当前及今后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创新理论成果及其丰富内涵和实质,昭示了这些理论成果是继承性和创新性、科学性和现实性、整体性和开放性的有机统一,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科学成果
恩格斯说:“每一个时代的理论思维,从而我们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它在不同的时代具有完全不同的形式,同时具有完全不同的内容。”[2]理论发展史表明,任何一个理论体系的形成都是历史和时代的产物,是建立在总结历史经验和把握时代潮流的基础之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也是这样,它是我们党在长期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历经艰辛探索,逐步形成的。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总结我国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领导全党和全国人民进行了新的探索。邓小平同志在十二大开幕词中指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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