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参政党民主监督问题的新探索*
2011-08-15袁树平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1年5期
关键词:监督
★ 袁树平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发挥民主党派监督的总原则是:在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发扬民主,广开言路,鼓励和支持民主党派与无党派人士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各项工作提出意见、批评、建议,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并且勇于坚持正确意见。”这一总原则从不同方面规范和说明了这种监督机制。民主监督的具体情况如何、实际效果如何都涉及到国家政治文明和民主的程度,涉及到对参政党政党属性的体现,涉及到参政党对共产党执掌的公共权力的参与和制约的水平。为了保证执政党执政合法性资源始终不断扩大,而不是日益缩小,共产党就需要一种强有力的外在监督,以增强其执政的预警机制。
一、参政党民主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参政党的民主监督机制,客观地说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特别是1989年《意见》正式明确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地位以后才开始走上自觉探索和逐步提高的阶段。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参政党的民主监督作用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取得了喜人的成果。但是就目前状况来说,对民主监督机制的探索,无论从理论的起点、内容还是完备程度上都是远远不够的。当前参政党民主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一)从民主监督的客体——执政党来看
在执政党方面,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已经确定,但共产党的领导如何实现却有很多的问题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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