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融资问题仍在土地财政
2011-08-15顾书桂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1年4期
顾书桂
(上海社会科学院部门经济研究所,上海 200020)
保障性住房融资问题仍在土地财政
顾书桂
(上海社会科学院部门经济研究所,上海 200020)
中国住房问题的产生源于土地财政,保障性住房融资的困难也在土地财政。放大泡沫是土地财政基础上保障性住房融资的必然后果,因为它没有解决中低收入消费者支付能力不足的问题,相反加重了中低收入消费者的财务负担,使整个社会的次级贷款规模更大,风险更高,原有的土地财政现象更为猖獗。中国彻底解决住房保障及其融资问题,依赖于土地财政向公共财政的转换。
土地财政;住房融资;公共财政
2010年6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388号)似乎有利于解决地方政府保障房建设的融资难问题[1]。事实上,与其说《通知》能缓解保障房建设的融资难,不如说《通知》与地方债[2]等其他措施一样,不过是对土地财政的又一种妥协,当然也能给中国住宅市场宏观调控提供一点时间和空间,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住宅市场供求基本失衡、价格泡沫严重的问题。
一、中国住房问题根子在土地财政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住宅产业发展步伐就明显加快。1998年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后,整个中国几乎变成了一个建筑工地。据统计,1985年中国房屋建筑施工面积和竣工面积分别为35491.8万平方米和17072.7万平方米,2000年上升到160141.1万平方米和80714.9万平方米,2006年进一步上升到410154.4万平方米和179673.0万平方米[3](P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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