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社会医疗保险工作减少医疗纠纷
2011-08-15张敏
河南外科学杂志 2011年4期
张 敏
河南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平顶山 467000
在临床工作中,引起医疗纠纷的因素很多,随着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保)的基本医疗和医疗需要之间的供需矛盾逐渐转化为医保患者医患矛盾的焦点,因引起的医疗纠纷也时有发生。现就医保办(即医疗保险办公室)如何在以下“四关”做好参保患者的心理疏通,避免此类医疗纠纷,赢得广大参保患者的信赖做一探讨。
1 入口关
即办理医保住院手续。医保就诊患者办理入院手续时,须携带医保IC卡、单位介绍信、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交一定的押金。一些患者感觉手续麻烦,不理解。特别是不符合医保住院条件的病种,不予办理时,往往产生抵触情绪。此时医保办工作人员必需认真用医保政策对患者进行心理疏导,力戒急躁情绪,使患者了解医保的有关政策、规定,平衡就医心态。对急危患者尽量简化工作程序,用最短的时间帮助他们办妥应办的手续,取得患者和家属的信赖。
2 服务关
医保办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医保政策,增强服务意识,广泛对医保政策进行宣传。在医院醒目的位置通过宣传栏、黑板报、发放宣传单等形式,把现行的医保政策及时向参保职工进行宣传,并在参保职工就医的过程中对就医要注意的问题,如:住院起付费的标准、医保不于支付的费用、各种特殊检查、治疗自负的比例、结算的方式等要做到熟练掌握,解释到位,从而消除患者的疑虑,和医生密切配合,使治疗护理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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