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
——孔子诗教与君子性情*
2011-08-15刘美红
湖北科技学院学报 2011年5期
刘美红
(星海音乐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
“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
——孔子诗教与君子性情*
刘美红
(星海音乐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
《诗》是孔子教育弟子、培养君子性情的重要途径。“诗可以兴”即学《诗》可以培养感通之仁,使人与自然宇宙圆融无碍;“诗可以观”即学《诗》可以博观天地万物,广览世间百态,使人获得对宇宙人生的通达智慧;“诗可以群”即学《诗》可以培养温柔敦厚的性情,使人和睦族群;“诗可以怨”即学《诗》可以合理疏泄“怨”情,使人复归血气平和。
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诗可以怨
《论语·阳货》中记载了孔子督劝弟子学《诗》时所说的一段话:“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显然,孔子在这里对学《诗》的基本功能进行了高度概括,《诗》是孔子教育弟子、培养君子性情的重要途径。
一、诗可以兴
“兴”一般认为是一种“托他物以言志”的修辞手法。《周礼·春官·大师》郑玄注引汉代郑司农(郑众)言:“比者,比方于物也;兴者,托事于物也。”何晏《论语集解》引孔安国言:“兴,引譬连类。”孔颖达《毛诗正义》说:“兴者,起也,取譬引类,起发己心。《诗》文诸举草木鸟兽以见意者,皆兴辞也。”朱熹在《诗集传》中也说:“比者,以彼物比此物;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
现代学者大多认为,作为文学技巧或手法的“兴”实出于一种营造氛围,引发想象,增强感染力的动机。日本学者松本雅明便说:“兴本来不外乎是在本文之前的气氛象征。……它是由即兴、韵律、联想等引出主文的,不是繁杂的道理,而是直观性的、即兴的,并且不外乎朴素自然的表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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