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案背后关于农村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思考*
——以云南省某地 “12·11重大案件为例”
2011-08-15张洁
楚雄师范学院学报 2011年10期
张 洁
(楚雄师范学院,云南 楚雄 675000)
惨案背后关于农村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思考*
——以云南省某地 “12·11重大案件为例”
张 洁
(楚雄师范学院,云南 楚雄 675000)
云南楚雄市某中学发生“12·11重大案件”,案件背后折射出的农村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问题值得深思。虽然案例本身与失败的家庭教育因素有关,但是对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人格健全发展,主要途径是学校教育,主要作用的发挥也在学校。特别是对于我国西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针对人口文化素质普遍偏低的现象,怎样有效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才是实现上述目标的关键所在。
农村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主导作用;榜样示范作用
2010年12月11日 (星期六)清晨,在云南省楚雄市某中学发生了一起高二男生残忍杀死同宿舍两名舍友,自己自杀未遂的惨案。全校师生不仅对惨案本身震惊,犯罪嫌疑人的老师、同学更是感到惊讶不已,就在犯罪嫌疑人李某实施犯罪的前一天学校的冬季运动会上,他还和他杀死的其中一名同学跑完了4×100米接力赛,晚上还跟班上的同学一道在教室看了老师组织放映的电影。在冬运会现场,同学们还看到李某在为参赛的同学加油助威,李某的好友们评价他时几乎一致认为,李某平时是一个开朗,还经常幽默,但也容易冲动的人,老师评价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没有什么特点”。①中央电视台2011年1月10日“今日说法——睡在下铺的兄弟”。
随着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对该案件的报道,人们才有机会对犯罪嫌疑人李某的成长过程及环境有了初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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