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固定资产核算改革刍议
2011-08-15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田秀群
财会通讯 2011年4期
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田秀群
高校固定资产核算改革刍议
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田秀群
一、高校现行固定资产核算方法及其问题
(一)高等学校固定资产核算方法 从学校财务会计核算本身来看,固定资产业务核算在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基础制约下,购买固定资产时,按其购买成本直接确认为事业支出,借记“教育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这种账户对应关系是固定资产取得时的账务处理方法。学校取得资金后购置增加固定资产,只是资产形态的转换,购买固定资产是资本性支出而不是收益性支出,真正资产耗费表现为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价值损耗。由于购买的固定资产在入账时已经按照收付实现制核算基础全部作为支出一次性计入了当期费用,所以高等学校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对于固定资产入账以后发生的修理支出以及更新改造支出等后续支出,现行做法是在没有实际发生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之前,先按照事业收入的一定比例从当期费用中提取“专用基金——修购基金”,作为后续支出的专用资金。提取时借记“教育事业支出”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等实际发生后续支出时,借记“固定基金——修购基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如果形成了新的固定资产,同时还要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固定资产因转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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