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学校教育观念与青少年犯罪
2011-08-15殷艳梅
滁州学院学报 2011年3期
殷艳梅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安徽合肥230031)
试论学校教育观念与青少年犯罪
殷艳梅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安徽合肥230031)
青少年犯罪是一个全球性的社会问题,笔者分析了我国学校某些教育观念不正确对青少年出轨(犯罪)的影响,并对学校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出轨(犯罪)提出了建议。
青少年违法犯罪;学校教育;违法犯罪预防
近几年来,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不仅呈逐年上升趋势,还出现了犯罪年龄低龄化、犯罪手段成人化、犯罪类型多元化等特点。学校是青少年离开家庭后的第一个舞台,学校教育的目的是让青少年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并获取丰富的知识和技能。但是,目前学校教育中存在的某些不正确观念容易使青少年形成不健全人格,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一、学校某些教育观念的偏差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一)学校的培养目标
学校的根本任务是把广大青少年培养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种专门人才,“德、智、体”全面发展。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产生了一些偏差和失误,导致一系列不良后果。“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在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冲击下,被渐渐淡忘了,“升学率”成了衡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好坏的唯一标准。[1]有些学校还出现“重点班”和“普通班”的划分,学习好的学生被编入“重点班”,精加工,吃小灶,却忽视了对这些学生进行必要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使得他们一旦升学考试落榜,就觉得前途黯淡,灰心丧气,悲观失望,乃至误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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