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视野下的大学生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
2011-08-15陈梦寒
重庆三峡学院学报 2011年6期
陈梦寒
(闽江学院党委宣传部,福建福州 350108)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有效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在高智商群体中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全面认识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武装大学生大脑,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中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新时期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是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大众化进程的必然要求
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创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观,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毛泽东说:“共产党员可以和某些唯心论者甚至宗教徒建立在政治行动上的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但是决不能赞同他们的唯心论或宗教教义。”[1](707)江泽民进一步强调指出:“肯定宗教中的积极因素,目的不是为了发展宗教,而是要努力使已经存在的宗教多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祖国统一服务。”[2](389)“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信教群众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的团结,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3](667)由此可见,中国共产党对宗教的认识已经日趋成熟、日臻完善。宗教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极为重要的一个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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