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政府管制的理论依据与现实路径
2011-08-15屈明霞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1年6期
屈明霞
(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山西 太原 030031)
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政府管制的理论依据与现实路径
屈明霞
(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山西 太原 030031)
环境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解释和解脱其环境保护受托责任的必要手段,政府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进行管制有充分的理论依据。文章结合我国的实际指出,政府可以通过颁布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管制的法律规范,直接披露相关环境信息,推进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价等路径,来加强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管制。
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政府管制
企业以法律要求为底线进行的环境信息披露,是履行法律和社会责任的体现,也是企业解释和解脱其环境保护受托责任的必要手段。环境信息披露对于可持续发展起到的积极作用,体现在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正作为一种环境治理的手段,在促进企业环境绩效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调查结果显示,我国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基本上处于强制披露阶段,主动披露是环境事故发生后对公共压力作出的反应。由于强制披露缺乏相关制度,所以即使披露也或是应付了事,或是操控信息,使得披露的内容缺少实用价值,有的干脆不予披露,环境信息披露状况受到外部环境监管制度压力的显著影响。因此,政府监管机制的加强成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利益,实现整个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保障机制。所谓政府管制,就是政府行政机关以强制力为后盾对被管制者活动进行管理和限制。……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