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及其预防
2011-08-15卢晓丽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1年6期
卢晓丽
(新疆教育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43)
论网络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及其预防
卢晓丽
(新疆教育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43)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网络的普及,一些利用网络等媒介的犯罪行为也应运而生。网络犯罪是一种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作为媒介的新形式的犯罪行为,具有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成本相对低廉、隐蔽性强、危害大、难以消除以及难以查清行为人等特点,与传统的犯罪行为相比有显著区别。近年来,网络犯罪的问题日益突显,屡见不鲜,因而网络犯罪问题及其防范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研究。
网络信息;网络犯罪;犯罪预防
随着信息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尤其是计算机技术与网络技术的结合,它给人类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欣喜,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随时随地可觅行人的踪迹,茫茫人海有知音,这一美好的愿望在半世纪前曾被揶揄为痴人说梦,如今伴随网络时代到来,这一梦想成了活生生的现实。当我们展开双臂享受高科技的恩惠时候,一个黑色的幽灵已在悄悄袭来,就像“潘多拉的魔盒”在给人类社会带来希望的同时,也释放出“飘过世纪的乌云”———这就是网络犯罪。网络犯罪是极其危险的,社会危害极大,若是“溜门撬锁”恐怕不致使国家经济造成混乱,而网络犯罪确有造成这种危害的可能性。我们要认清网络犯罪在复杂性和专业化方面将远远超过任何犯罪。我们须抱着谨慎的态度。爱因斯坦说:“科学是一种强有力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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