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公安高校教师素质与能力的提升途径
2011-08-15董晓巍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11年3期
董晓巍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沈阳110854)
公安高等教育是根据公安职业特色,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具有高素质公安专门人才的教育。公安高校实施素质教育,是适应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公安部提出的“向素质要警力”的重要途径。实施素质教育,教师是关键,教师自身的素质和教学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公安高校素质教育的成效。因此要着力提高公安高校教师的素质与教学能力。本文谨对公安高校教师素质与能力的提升途径作粗浅的探讨。
一、公安高校教师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公安高校因其特殊性,要实施素质教育,故而其教师除应具备所有人民教师的基本素质外,还必须具备以下素质和能力。
(一)过硬的政治素质
公安院校的培养对象是执法者,是以“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为己任的人民警察。作为警察教育的主体,公安院校教师必须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能够率先垂范、为人师表,以自身的道德、品格去感召学生,教育学生在工作中“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塑造和培养学生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二)科学的公安教育教学理念
要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公安专门人才,公安高校教师必须具备科学的公安教育教学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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