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中合同欺诈问题的成因及对策探析
2011-08-15齐齐哈尔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马小华
中国商论 2011年23期
齐齐哈尔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马小华
当前在我国,市场作为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已经深深扎根于社会经济生活,作为市场经济产物的合同也已成为市场主体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连接媒介,并且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经济交往也当然离不开合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多样复杂的经济资源根据社会需要不断地在市场中进行交换,合同作为市场经济交换的重要媒介其主要特点是平等的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公平、自由交易的表现,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特质,因此,合同在市场经济中所起的积极作用日趋凸显。但与此同时,由于我国经济制度还不完善,社会监管不力以及市场主体防范意识差等原因,利用合同进行欺诈甚至犯罪的问题也日益严重。合同欺诈严重损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严重阻力。因此,有效防控合同欺诈行为的发生对于维护健康和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1 合同欺诈行为的内涵和法律特征
1.1 合同欺诈行为的内涵
在市场经济中,我们所说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的当事人即市场交易主体对于交易内容达成一致并建立了合同关系,这就标志着合同的基本成立,但值得注意的是,合同的成立并不等于合同的最终生效。这里所说的欺诈行为是一般指民事活动中的当事人一方故意编造虚假情况或掩盖真实情况,使另一方对事情的真实情况产生错误认识,并因此作出不合真意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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