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和谐目标下现有分配原则的不适应性及影响
2011-08-15中国民航飞行学院航空运输管理学院许雅玺
中国商论 2011年27期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航空运输管理学院 许雅玺
改革开放以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在分配上提供激励机制,让一部人在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的基础上先富起来,以支持和带动整个社会走向共同富裕。“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分配原则强调了经济及经济利益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的中心地位,它有助于冲破计划经济体制和平均主义的束缚,能够充分调动全体社会成员的积极性,使得整个经济效率得到稳步提高。但由于过分夸大了经济发展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的地位,而忽略了全面发展的重要性,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的实施过程中,分配领域中也客观上出现了收入差距拉大和公平缺失等不和谐现象。任何理论、任何原则都有其特定的历史适应性,在党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新的时代背景下,重构现有分配原则已成为亟待解决的课题。
1 现有分配原则下分配领域的不和谐现象
1.1 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在现今个人收入多样化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因为每个人占有的生产要素的类型、数量不同,必然导致平等机会、平等规则面前实际把握和实际结果的不平等。是否占有物化生产要素及其量的多少和质的高低便成为影响人们收入差距的主要因素。因此在市场经济中基于效率优先的分配原则下,生产要素完全按照市场规则配置,要素价格完全由市场交互和市场供求均衡价格决定,这必然形成初次分配的起点上的不公,从而引起收入差距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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