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官分文武”之制中的怪现象
2011-08-15田原,何星
镇江高专学报 2011年3期
田 原,何 星
(苏州大学 王健法学院,江苏 苏州 215000)
0 引言
《尉缭子·原官篇》中说:“官分文武,王之二术。”文武是一对复杂的对立统一的矛盾体,它体现在两者力量的此消彼长上,也体现在它们长时间的混溶之中。隋唐时科举制度产生,到宋朝“为与士大夫治天下”的确立,之后历朝无一不标榜文治,文官士大夫成为统治的中坚力量。而相较于“文人治国”的政治传统,武人的地位变化也十分值得关注。这方面的研究有黄宽重的《中国历史上武人地位的转变:以宋代为例》、穆静《五代军人的地位与处境及其影响》、陈峰《北宋武将群体素质的整体考察》等。但以往的研究大多从文武关系的对立角度出发,阐述“重文轻武”的传统及其影响。而笔者认为,在中国古代的官制中存在着这样一种困境:在“官分文武”的制度设计下,由于最高统治者的多疑及现实的无奈,使得文武关系长期处在一种失衡的状态下。文官武官虽然看似处在对立的关系中,实际上却不能完全实现两者的职权分离。尤其“文人治国”下的“文武混溶”现象,无疑是统治者对“官分文武”制度的一种自我破坏,这着实值得深思。
1 “官分文武”的制度设计
黄宽重认为,上古时代,贵族阶层都是标榜文武合一的,文武在社会上并无高低之分。而到了战国时代,“士”阶层中开始分化,一部分形成以读书为专业,取尊荣为目标的“文士”,称为“儒”;另一部分形成以慷慨赴死之精神相标榜的“武士”,也就是“侠”[1]388-389。顾颉刚在其《武士与文士之蜕化》中也提到了相同的观点[2]8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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