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顶岗实习法律制度的构建
2011-08-15简祖平
镇江高专学报 2011年3期
简祖平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组织人事处,江苏 句容 212400)
0 引言
顶岗实习是职业院校学生以员工身份,在实际工作岗位上参加劳动的一种教学实践活动。它是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的教学环节之一,是提高学生实践技能的重要途径。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明确要求,高等职业院校要保证在校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1]。自今年年初以来,《中国青年报》持续关注和系列报道了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的混乱局面,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顶岗实习乱象也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重视,批示有关部门研究和落实相关政策和法规,以此保障职业院校学生在顶岗实习中的合法权益[2]。本文在分析现有有关法律制度的基础上,提出构建顶岗实习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
1 顶岗实习法律制度的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现行立法,特别是教育立法中有关顶岗实习的规定几乎是一片空白。作为教育的基本法《教育法》没有关于顶岗实习的任何规定。《高等教育法》仅在第56条规定了“高等学校的学生在课余时间可以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职业教育法》第37条是目前为止有关顶岗实习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条款:“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接纳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学生和教师实习;对上岗实习的,应当给予适当的劳动报酬。”但是,该条规定关于顶岗实习学生的权益规定很不全面,缺乏系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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