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预算管理的实施方略
——天津市医保基金预算步骤及配套措施
2011-08-15邱晓禹
中国医疗保险 2011年5期
文/邱晓禹
医保基金预算管理的实施方略
——天津市医保基金预算步骤及配套措施
文/邱晓禹
医保基金收支计划编制的合理性、结算方式的科学性和配套措施的完善性,是确保预算管理体系稳健运行不可或缺的三大要素。本文结合天津市的实践探索谈谈医保基金预算管理的实施之道。
一、合理编制收支预算
天津市自2001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启动以来,每年年初都编制基金收支计划,从而积累了一定的数据基础和测算办法。
(一)收入预算
在费率稳定的情况下,对缴费人群和缴费基数的测算,是编制医保基金收入预算的关键。一是确定新增缴费人数。参保人数的净增长与当期新增就业人数具有相关性,可根据政府制定的新增就业计划测定。二是划分缴费人群结构,分别确定缴费基数。按照实际缴费情况,可将参保人群划分为最低缴费、最高缴费、个人医疗和一般人员四类,并分别确定人数。上述四类缴费人员,有三类人员的缴费基数是政策基数,每年根据政策规定作相应调整,而一般缴费人员的人均缴费基数,可结合上年度人均实际缴费和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情况确定。
(二)支付预算
根据“收支平衡,留有结余”原则,医保基金的支付预算在不超过收入预算的前提下,根据近几年住院、门诊特殊病、普通门诊的人均医疗费用和发病率(就诊率)的增长速度以及医保基金负担率(主要考虑政策变动)等实际情况,分别进行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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