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警察公共关系的视角看“警务广场”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2011-08-15宫毅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1年4期
关键词:公共关系
宫毅
(浙江警察学院,浙江杭州 310053)
从警察公共关系的视角看“警务广场”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宫毅
(浙江警察学院,浙江杭州 310053)
近年来,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有着迅猛的发展,“警务广场”是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的“湖州化”。湖州公安基本完成了“警务广场”的战略构想和民意导向型警务模式的制度性设计,沉淀了丰厚的实践成果。探析其理论与实践层面上的创新特色,对于以和谐警民关系为重点的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无疑有着不俗之义。
警察公共关系;“警务广场”;理论创新;实践创新
引言
世界上有很多著名的广场,而湖州的“警务广场”却是独一份的。其是一个互动的广场、工作的广场,也是一个意像中的广场,理想的广场。
——从时空关系上分析,“警务广场”地理上的坐标和网络上的虚拟坐标共存,有面对面的警民交流,亦有键对键的网上互动;既有每年固定的周期性活动,又有通过节庆、事件等随机开展的项目;可以上山,可以下湖;适合于农村,更有城市的特点,融合了农耕文化、工业文化和信息化时代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的特点。
——从运行模式上分析,有市集的聚合、热闹,又有当场发生的事情,活动的时间特定;有大的行动,也有小的单项;有单纯的公共关系的开展,又有业务警种的同步;可以是警民恳谈,可以是开门评警,可以是文艺演出,可以是咨询解疑,可以是做好事,可以是受批评。
——从主体上分析,“警务广场”不是无目的的人们自发的聚集,而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服务者和受服务的对象双主体──警察和群众的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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