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孟子仁爱思想的可实现性分析
2011-08-15阮旻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 2011年4期
阮 旻
“孝”是儒家哲学的核心思想,儒家哲学正是以“孝”为核心而展开它的一系列思想的。孟子继承了这一原则,把“孝”作为最根本的东西,提出了事亲从兄的血亲感情是仁义之实。同时孟子为了阐述自己的人性学说,又提出了“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①这样孟子就又同时把“恻隐之心”作为“仁之端”,这种恻隐之心具有普遍性的恻隐之心。那么恻隐之心的提出是否与孟子坚持的儒家哲学根本原则相矛盾呢?在孟子这里,他所倡导的具有普遍性的仁爱思想的基础是什么,是如何实现的呢?本文试图通过“仁之端”和“仁之实”的阐述及其关系和孟子的推恩思想来说明在孟子哲学中实现仁爱的可能性。
仁之端
在孟子哲学中最核心的问题是人性问题,孟子认为人性本善,这种善并不是与生俱来的,它是通过孟子所谓的“四端”萌芽得来的。在《孟子》中,有这样一段:“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侧隐之心。……由是观之,无侧隐之心,非人也。……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②这段话的意思是,所谓每个人都有不忍之心,其道理在于:譬如现在有人突然地看到一个小孩子要跌倒井里去了,任何人都有同情的心理。没有恻隐之心的就不是人。恻隐、羞恶、辞让、是非是仁义理智的“四端”。人们看见小孩掉入井里,而产生恻隐之心,并不是希望获得什么名声,或者和小孩的父母攀交情,而是出于一种自然反应,没有任何外在的考虑,利益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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