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安新闻发言人制度研究综述
2011-08-15□张洋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1年6期
关键词:制度
□张 洋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我国公安新闻发言人制度研究综述
□张 洋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
我国公安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立,是公安机关在新形势下主动进行舆论引导、推行公安工作警务公开以及树立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本文旨在通过对当前我国公安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发展、研究重点、不足及完善对策研究现状的梳理综述,为进一步完善这一制度提供借鉴。
公安;新闻发言人制度;文献综述
一、我国公安新闻发言人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新闻发言人是指由国家机关、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任命或指定的新闻发布人员。其职责是就某一重大事件或时局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地约见记者或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向新闻界发表有关信息和意见,发布有关新闻或阐述本部门的立场观点,并代表有关方面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这些要素的固定化和制度化,就构成了新闻发言人制度。①在我国,公安新闻发言人制度早已有之,公安部自1990年就开始开展新闻发言人工作,成立了新闻发言人办公室。2003年“非典”之后,我国政府部门的新闻透明与政务公开的意识才真正得到强化,公安工作尤甚。
2003年7月,公安部进一步规范了新闻发言人工作,成立了新闻发言人工作小组,建立了由有关单位人员兼职组成的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并健全了有关工作制度。2003年8月7日,公安部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公安部30项便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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