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之法制史考*
2011-08-15施峥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1年6期
施峥
(浙江警察学院,浙江杭州 310053)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之法制史考*
施峥
(浙江警察学院,浙江杭州 310053)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党和国家对公安工作的一贯要求。从新中国成立至今,公安机关的建设和发展大致经历了初创、停滞、恢复和发展、全面建设四个阶段。虽然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命题是近年来才正式提出并在实践中全面推开的,但是此前的一系列探索和努力,亦为今天的工作提供了扎实的基础和丰富的经验、教训。
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法制史
自2008年9月公安部部署在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包括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内的“三项建设”以来,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公安部高度重视,出台了多项重大举措,孟建柱部长、杨焕宁常务副部长等领导先后就执法规范化建设作出重要讲话和批示,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各警种、各部门、各领域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已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通过研读领导讲话和会议精神,我们不难发现,当前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其内涵和外延已突破了原有的公安法制工作的狭隘范畴,涉及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在这样的大前提下,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研究也不应仅仅局限于理论或典型经验的范畴,而应将其置于更广阔的视野进行考察,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梳理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历史脉络。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本文即以法制史为视角,试对在法制不断健全的大背景……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