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研究
2011-08-15陈石春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1年6期
陈石春
(浙江省公安厅,浙江杭州 310009)
本刊专稿
县域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研究
陈石春
(浙江省公安厅,浙江杭州 310009)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就是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公安机关动员整合相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全面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构筑预防违法犯罪活动的社会网络,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社会管理提供秩序保障,是公安机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之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同时作为县域社会治安防控工作最大的工作阵地和承载平台,对其进行实践探索、总结和研究,对于创新、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县域;体制创新;社会管理;浙江
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胡锦涛总书记在2011初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及5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又分别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既是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创新社会管理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课题,也是公安工作与时俱进地适应社情民情新变化新特点的至善之选。本文立足浙江(以下简称我省),试就县域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行一些研究,以期推动公安防控工作理论的探索和实践的深入。
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分析
(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具有中国特色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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