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腐败风险管理机制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
2011-08-15蔡青竹李尚敏
党史文苑 2011年8期
蔡青竹 严 杰 李尚敏
(江南大学 江苏无锡 214122)
我国预防腐败风险管理机制已初步建立,但仍存在着预防腐败风险难以识别和查找,预防腐败风险管理机制自身科学性不足,日常行政管理与预防腐败工作无缝衔接困难大,预防腐败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一、风险管理——预防腐败工作的新方法
经验表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条基本规律是,对腐败必须反、防结合,寓反于防,以防为主。因为反腐败多为事后追惩性的措施,而防腐败则是事前预防性的手段,具有实施的根源针对性。预防腐败工作的核心是在腐败发生前如何避免腐败的实体行为,这也正是预防腐败的难点。将风险管理引入预防腐败,实则就是预测出预防腐败的风险,事先设计并实施一些流程,使腐败发生的可能最小化;继而在具体工作中,依照这些流程严格实施;面对可能发生的腐败,根据不同程度给予预警。
在我国,风险管理开始得较晚,在学术上对运用风险管理理论防腐的研究更有待进一步深入,但是这并不影响各地区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下开展的一系列有益探索:2007年以来,昆山市以“查找廉政风险,建立防控机制”为抓手,通过“找、防、控”三个有机环节,建立起融教育、制度、监督于一体,从源头上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的新机制;秦皇岛市通过权力梳理、监督定位、阳光防腐、刚性约束、市场化改革等监控机制建设的有效措施,实现了预防腐败的关口前移,大大降低了党员干部的违纪率,试点当年全市群众信访举报在同比下降了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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