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政治性与学术性的内在统一
2011-08-15邹新
重庆与世界 2011年5期
邹 新
(重庆理工大学人文社科学院,重庆 400054)
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政治性原则是方向,学术性原则是基础,二者是辩证统一、不可分割的。政治性原则必须通过学术性原则体现出来,离开了学术性原则,政治性原则就会变成空洞的说教;同样,学术性原则也必须坚持以正确的政治方向为前提,离开了政治性要求,学术性原则就可能偏离正确的轨道。因此,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和研究应当在把握好意识形态性的同时,本着科学的精神、科学的教育理念,运用科学的手段和方法,实现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目标。可以说,“没有意识形态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是盲目的,没有科学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是空洞的。”[1]
一、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政治性
所谓意识形态是指:与一定社会的经济和政治直接相联系的观念、观点、概念的总和,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文学艺术、宗教、哲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等意识形式。在我国,由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是我国意识形态的主流。“这种主流意识体现的是统治阶级在协调了社会各阶级的利益的基础上所倡导的,带有全局性、主导性,代表了社会整体理性的核心价值观念,它是推动社会稳定和发展,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和统治权力的重要精神力量。”[2]我们要坚持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政治性,就是指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和研究中,要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性为指导,用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武装学生的头脑,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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