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
2011-08-15蒲元斌
重庆与世界 2011年15期
蒲元斌
(重庆理工大学饮食服务中心,重庆 400050)
一、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概况
(一)资产证券化的起源与动力
美国金融界引入资产证券化是为了解决经济大危机后低收入者的住房资金短缺问题。1934年美国政府为活跃和发展住房金融,制定了《全国住房管理条例》,并成立了联邦住房贷款银行(FHLB)、联邦住房管理局(FHA)、联邦国民抵押协会(FNMA)3家机构,专门为住房抵押提供资金或担保,奠定了抵押证券市场发展的基础。20世纪60年代后期,随着市场竞争不断加剧,传统上为住房提供资金的储蓄机构大面积陷入经营困境,政府为应付日益增长的住宅抵押贷款需求,采取积极措施鼓励和发展新的融资技术,大力推动抵押证券市场的形成[1]。美国政府国民抵押款协会(Government National Mortgage Association,Ginnie Mae)1970年发行房产抵押贷款证券时美国东部地区有巨大的资金盈余,而西部和南部有巨大的资金缺口。美国实行的单一银行制度禁止银行和储蓄机构跨州经营,使得地区间资金流动受到阻碍。房产抵押贷款证券化方式巧妙地解决了这个难题。通过非银行机构的参与,使地区间的资金流动通过市场完成,避免通过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进行资金融通而触犯法律。
如果说资产证券化起源于规避法律的监管,那么其发展的推动力在于金融机构对于资产流动性的要求。19世纪30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为了挽救房地产市场与刺激经济复苏,政府鼓励民众购置房地产,成立了储贷机构(S&L)等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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