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下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的构建
2011-08-15曲海鹏
重庆与世界 2011年15期
赵 强,曲海鹏
(1.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山东青岛 266510;2.章丘市检察院,济南 250200)
一、探讨共享机制的必要性
所谓机制,原指机器的构造和运动原理,现用来说明事物各有关部分在一定结构与功能的基础上所形成的内在活动方式,以及事物各有关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制约关系[1]。机制在一个系统中一般会发挥基础和根本的作用。在理想状态下,具有良好机制的系统能够根据外部条件的变化快速地做出反应,进行自我调试,调整原定的计划和策略,确保目标的达成。将机制引入政府信息资源开发与共享的研究领域,意在理顺政府创新管理体制下的行政权力、信息资源及隐含在二者之间的利益这3种要素间的相互作用和关系,并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形成相对稳定的管理机制就构成了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自电子政务兴起以来,政府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开发利用就已成为热点话题。现在依然在探讨研究这个问题,意味着这个问题尚未形成有效的解决方案。过去的解决思路有着很强的计划经济色彩,既然信息资源匮乏,共享不充分,开发利用不足,那么国家就制订规划,增加投资,加强基础网络和数据库建设,加大各地信息资源的整合,但从这几年的实施效果来看并不理想。究其原因,实施方案适应性差、生命力不足,也就是说没有形成有效运行的机制。依托电子政务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为支撑,根据信息流、权力流、利益流的特点,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有效地配置政府信息资源,深度挖掘政府信息资源的潜力,形成较为稳定的政府信息资源共享运行机制非常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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