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不应被忽视的吴敬梓扬州词——《百字令》(长廊尘黦)探析与考辨
2011-08-15王伟康
扬州职业大学学报 2011年3期
王伟康
(扬州职业大学,江苏扬州225009)
创作于清乾隆元年(1736)的词作《百字令》(长廊尘黦),是清代杰出文学家吴敬梓《文木山房集》所载诗词中的重要篇章[1],具有丰富、复杂的内容。过去鲜有人关注这首词作,即使提及也缺乏深入剖析和探讨,并对此词写于扬州天宁寺这一地点有不同意见。其实该词创作地址应无疑义。笔者不揣浅陋,对斯词试作探析,且对其创作之地进行考辨,提出自己的一得之见,藉以就教于方家。
1 《百字令》(长廊尘黦)的创作背景和内容简析
乾隆元年丙辰(1736),清高宗为粉饰太平之举和怀柔、拉拢士人精神钳制之旨,开博学鸿辞科(简称“鸿博”)试,从各地搜罗人才,所谓野无遗贤。吴敬梓亲情甚笃的族兄吴檠(字青然)则被保举推荐应试。当年春夏,吴檠参加并通过学院、抚院、督院等地方各级考试之后,不久获准前往京师参加九月在保和殿举行的“鸿博”廷试。而屡次乡试失败的吴敬梓本来也先后得到江宁县学训导唐时琳的保举、安徽学政郑江的推荐和安徽巡抚赵国麟的首肯,怀着复杂而又矛盾的心情,与族兄吴檠参加了这一般士子十分羡慕的博学鸿词科考。可他历经学院和抚院考试,因多日旅途劳顿,酬应伤神,健康状况不佳,旧病复发又有所恶化,未能在地方考试的最后一级,即由两江总督赵弘恩主持的督院考试中终场,只作了一首试帖诗《赋得秘殿崔嵬拂彩霓》就匆匆离开,照例失去被荐举赴京参加“鸿博”廷试的机会。尽管吴敬梓与族兄吴檠出与处不同,然多次科考失意的他因此次不赴“鸿博”廷试,仍不免颇有愧疚和懊恨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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