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档案建设
2011-08-15毕晓芬
大家 2011年15期
毕晓芬
作为教育模式中的新兴事物,中外合作办学质量是其生存和持续发展的关键。为此,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与之相适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来保证合作办学的规范性。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相对于传统高等教育模式,合作办学在很多方面存在管理混乱、规范性差的问题。教育主管部门也正着手制定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评估方案来加强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秩序的通知》(教外综[2007]14号),建立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评估机制将成为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的重要保证。作为各项评估体系中重要内容的档案建设,毋庸置疑将会成为制度性、规范性的合理体现。
一、改善中外合作办学档案建设的环境
(一)树立法规意识
《条例》中确定了“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16字方针。从档案管理的角度,档案意识的确立是合作办学规范性及合法性的重要前提。这就要求在实施合作项目的过程中,档案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档案法》,不仅在档案的留存过程中要依法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与安全性,而且要指导和监督档案的形成过程,使其成为历史的再现。中外合作办学作为一种政策性很强的运行机制,规范性、合法性与档案意识的有机结合才是其生命力的源泉。
(二)建立合作办学档案评估体系
到目前为止,合作办学的档案建设缺乏一个合理的体系结构作为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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