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展示空间的光环境设计
2011-08-15陈莹
大家 2011年17期
陈莹
(陈莹:长春大学美术学院,讲师,硕士。 研究方向:空间形态。)
正如路易.康所说:“设计空间就是设计光亮”。正是因为有了光,人们才能感受物体,感受世界。因此,光环境可以说是“实体空间”的视觉转化器,是连接视觉与“实体空间”的中间层次,但又游离与“实体空间”,具有相对独立性。正是这种相对的独立性,使“光环境”获得了自我表现的可能性 时至今日,光环境设计已是室内设计中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完善建筑功能,营造空间气氛,强化环境特色,定位场所性质都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商品展示空间中光环境的功能性
商品展示的空间是以招揽顾客,诠释展品,宣传主题为意图的。它的主体是商品,从广义上说,这个商品不仅指展示的实物,还包含了展示空间本身。因此,按照展示商品以及展示商品空间对光环境的需求,把电光源按照其照明的功能进行设计。可从基础照明,重点照明两方面入手。
对于商品展示空间而言,基础照明的首要任务就是满足人们对这个空间里光线的基本要求,能够清楚的看到空间内的状况,是对空间的总体印象,使提供一个总体的贯穿整个空间的漫射统一的照明。通常使用暗装,表面安装或悬吊型灯具。较低的照度水平在159LX-300LX,高照度水平应在500LX-1000LX,照度水平根据展示空间的需要而变化。其次是为商品提供照度,让它清晰的呈现在人们眼前。商品色泽良好,顾客的购买欲望就会有很大提高。……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