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近代骑楼建筑发展初探
2011-07-24梁瑞星
四川建筑 2011年6期
梁瑞星
(西南交通大学,四川成都610031)
骑楼建筑起源于19世纪初在东南亚英属海峡殖民地如新加坡、槟城、香港等华人地区的外廊建筑,并藉由殖民地统治的影响以及海外华侨的力量平行移入我国。由于骑楼建筑适合气候炎热潮湿的热带地区,因此在传入国内以后在南方大量推广修筑。民国政府成立以后,广州在政府的主持下推行新政,决议对城市进行市政改良计划,开辟马路、修筑沿路建筑。在这个时期,广州国民政府运用行政手段大力推行骑楼的修建,将其视为市政改良的关键性因素。改良初显成效以后,广州改变了传统落后的都市面貌,一跃而进入现代都市之林。而骑楼的成功推广也鼓舞了周边地区,各地掀起了一股修筑骑楼的热潮,其辐射力不但影响珠江三角洲地区,甚至远及周边各省。
1 骑楼的定义
总体来说,广东骑楼是结合本土传统民居建筑发展而成的,仍然归属于“下铺上居”和“前店后仓”的铺屋建筑形式。骑楼是铺屋主体屋架前附属于建筑物外部空间的一种中介构筑物。骑楼一词为近代产物,民国政府在广州1912年颁布的最早建筑技术法规——《取缔建筑章程和施行细则》中第一次出现了骑楼的字眼,其制定骑楼的条款如下:
第十四条:凡堤岸及马路建造屋铺,均应在自置私地内,留宽八尺建造有脚骑楼,以利交通……
第十五条:凡在马路建造铺屋者,有门前留宽八尺,建造有脚骑楼。骑楼两旁不得用板、壁、竹、笪等类遮断及摆卖什物,阻碍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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