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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

2011-07-08

中国新闻周刊 2011年25期
关键词:耳环岳父海盗

阅人

明“贼”保身

武汉人夸人,最喜欢用的词是“贼”,比如夸孩子:“这伢真贼!”

不明真相的外地人总是很费解,何以这样一个贬义词到了武汉会变性?对此,本地一些文人经常出面,对于“贼”做出各种各样美好的解释,以维护家乡名誉,可是这些解释连本地人都不买账。假如非要赋予其正面意义,依我之见,大致接近“不走寻常路”。不走寻常路走什么路?当然是抄近道了。

我岳父是地道本地人,他一生都在追求“贼”的境界,最看不起中规中矩的老实人。退休后,他在一大款亲戚的公司里谋到一差事,收入颇高,于是经常在公司里自卖自夸。有一回,那位大款亲戚有些听不下去了,于是抵了一句:“你这么贼,为什么在机关混了一辈子,连个副科长都没混上?”

这句话实在太厉害了,岳父顿时满脸通红,就像当年孔乙己被问及“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岳父没学过什么古文,说不出“之乎者也”,只得回家喝了半斤闷酒。好在“贼”人一般都有超强自我修复能力,第二天出门时,岳父重又自信满满。

其实岳父是呆错了地方,假如在工厂,他应该还是能谋到个科长、主任职位的。记得鄙厂有位姓季的老兄,经常对领导说些令人肉麻的马屁话,而且从香港影视剧里学到一个招牌动作。领导每每坐车回到厂里,他必第一个抢先冲到车门口,一只手拉开车门,另一只手挡住车厢上沿,防止领导撞头。人家港片里黑老大坐的是奔驰、劳斯莱斯,而那时候鄙厂穷,领导经常是坐货车回来的,货车空间高,下车根本不会撞头,因而季兄的保护动作更显滑稽。可是这样,人家也当上主任了。

可惜岳父不幸在行政机关供职,那里的领导都是文化人,不像有些基层领导干部那样“重口味”,所以岳父的“贼”虽不亚于季兄,却得不到领导赏识,反而被认为表演过火。

中国人讲究“真人不露相”,这实在是实践检验出来的真理。“贼”气外露的人,别人忌惮其精明,往往不敢与之交往,怕自己吃亏。比如我的熟人张先生,在单位和邻居中几乎没什么朋友,也没什么敌人。大家都知道他精明过人,所以都敬而远之,怕不小心被他忽悠了。一晃即将退休,张先生还只是一个平头百姓,混得还不如单位里某些老实人。原本我以为他会很失落,不料一次和他喝酒,他酒后吐真言,说他是故意“贼”气外露的。

“老实容易被人欺负,我装‘贼,别人就不敢轻易惹我,这也是明‘贼保身。”张先生说。

“我本是卧龙岗散淡的人⋯⋯”看着醉意朦胧的张先生,我的耳边仿佛响起了这句戏文。想做个散淡的人也不容易啊!为了安全感,羊有时候得披上狼皮。

文/朱辉

流年

穿上高跟鞋

穿着新买的高跟鞋过了最后一个2字头的生日。它有超过10厘米的细跟,脚踝处系着叮叮当当的链子,鞋面上有隐隐约约的银色星光,隐藏在牛仔裤里的时候我就像默默踩着高跷,把我的小腿拉得谎言一般的长,又跟衣柜里的每一条连衣裙都天衣无缝地相配。我以空前的信心穿着它走在后海的水边,准确无误地踩上了路面上唯一一个小洞,然后摔了下去。

买第一双高跟鞋的时候已经大学快毕业,我闭上眼睛都还能看到那双鞋。30块钱,乳白色,前面有一个同样乳白色的小小蝴蝶结,没有粘稳,似乎下一秒钟就要飞走,鞋跟明明只有3厘米,不知道为什么走在路上却格外地响。我就是在这么大的声响中从南京走到广州,穿一条很窄的白色纱裙,上面印着大朵大朵的红花,裙摆是透明的鱼尾,有一点点走纱,丝丝缕缕地垂下来。在数次搬家、把能扔的都扔了之后,我却依然留着它,幻想着我再穿上它的时候,能收获同样热情的目光。

有一段时间,我只喜欢那些非常乏味的鞋子。鞋带密密麻麻地缠好,很深的咖啡色,大概两厘米的跟儿,穿着白色棉袜的脚藏在里面,悄无声息地走在每一条路上,身上是米色的风衣,有一种赤名莉香般的决心,却没有她酒窝里的笑容,以及买更早的一班火车离开完治的勇气。夏天则是平跟凉鞋,白色或者蓝色,偶尔有一些叮当作响的东西挂在上面,没有被它遮住的地方,皮肤晒得很黑。可以随时随地放弃它,赤脚走在滚烫的路上。

但是现在我爱上了高跟鞋,就算是摆在家里,傻乎乎地看着它们也给我莫名的快乐。麦当娜在歌里唱:“给我一双高跟鞋,我就能征服世界⋯⋯”记得前几年她刚离了婚,却还是很风骚地到处为自己的导演处女作《猥琐与智慧》做宣传,穿着一双简直是为她定做的高跟鞋——鞋跟是一把手枪。

有一次田丽上《康熙来了》,送了想当女王的小S一双极尽夸张的红色高跟鞋,因为她说过,一个姑娘要是想当女王,没有高跟鞋是成不了事的。

虽然跟女王一毛钱关系都没有,我还是希望可以穿着美丽的高跟鞋,跌跌撞撞地走在路上,因为走得那么稳稳当当毫无闪失的人生,再也不是我想要的。更何况,我依然随时准备脱下它们,赤脚走在滚烫的路上。

文/阿花

世说

没有胸毛的海盗

《加勒比海盗》中,杰克船长“妖里妖气”的装扮一直让人印象深刻,其中,他的单边大耳环功不可没。不过,大耳环倒并非杰克的专利,大多数海盗都有这癖好,以至有种说法,戴耳环的不都是海盗,但海盗都戴耳环。

伊丽莎白时代的欧洲,正属于历史上的大航海时代,其时,单边佩戴一只大金耳环,是非常流行的海盗时尚。有人说是为了辟邪。古代的妖魔鬼怪,尽管比不上今天的核辐射,却也是无孔不入,“是个洞就要往里钻”,耳朵自然不能幸免,所以就得在耳朵上做点手脚。佩戴一只金耳环,不说是充当门神的作用,好歹也能绊它一跤,最不济,还可以指望这些样式别致的耳环能转移魔鬼的注意力,让它忘了干正事。还有一种说法,说金耳环就是水手的家当。对于很可能客死异乡的水手来说,身上最好随时准备点够办葬礼的金子,但金子放在铺盖卷里似乎不安全,若像清人张祖翼在《清代野记》里记载的那样,学看管银库的库兵偷钱的方法(把银锭夹带在屁股里)呢,则短时或可,毕竟不是长久之计。所以归根到底,还是挂在耳朵上比较保险。

不过杰克船长也就只有这大耳环延续了古已有之的海盗时尚。影视中传统的海盗形象,无一不勇猛彪悍:雷打不动的六块腹肌(也称“六听啤酒”)、健美到至少可戴A罩杯的胸脯,另外,毛茸茸的胸毛也是必不可少的性感标志。但杰克船长的造型却是颠覆性的。他的波西米亚风格的服装、小辫子、头巾、发夹、隆重的烟熏妆、兰花指、耍嘴皮子的习惯,以及胸脯那片不毛之地,处处都与时俱进地诠释着新好男人的风格。

“新好男人”的概念,出现在20世纪末。他们是这样一种男人:“有着异性恋的性取向,会用三种不同的美发产品来打理自己的头发,喜欢衣服,也喜欢买衣服的过程,还会以敏感和浪漫自许。”网上流传一段视频,教那些宅男,在十分钟内,怎样从山顶洞人变身为都市玉男,尽管武器配备不如杰克船长齐全,但至少要有三大件:刘海、美瞳、内增高。

从20世纪初女性主义发轫开始,女人们为争取与男性平等煞费苦心:穿上了裤子,开起了汽车,扔掉了胸罩,干起了工作⋯⋯甚至走极端,和男人拼抽烟喝酒,拼爆粗口,拼性开放⋯⋯为的就是表示,男人做得的,她们也一样做得。但正当女性主义者积极向男权领地进军,或许还占领了相当的高地,正待耀武扬威时,回头一瞧,新好男人们却正悄悄从她们遗弃的阵地上捡起她们扔掉的剃毛刀和腮红。她们突然发现自己没有了对手,独孤求败。

文/寇研

浮生

把你“秒杀”

生育,对于女性,其实是件限时秒杀的事。是的,更年期会在40多、至多50出头来临。过了25,就老有很多声音——妈妈的、闲人的、报刊专家的——在提醒你“高龄产妇”四个字。过了37,产检时,病历直接就写着“高危产妇”。

我年轻时候是个糊涂人,对人生没有通盘计划。我喜欢写,我就坐下来写写写,我知道今天我在写什么,明天我准备写什么——而明年我会在哪里?会做什么?会遇到什么人?我没想过。生命不过是一场浩瀚的布朗运动。这么随波逐流的我,突然就逼近了35岁:要娃,或者不要娃,成了一个问题。要,我的一生将改变;不要⋯⋯也许这就是我最后的机会。

我很彷徨。我没有文人墨客们讴歌的与生俱来的母性;我抗拒一切会把我变成庸俗妇女的事;我不大会照顾自己,也很难想象照顾一个婴儿。要对一个人的一生负责这个念头,吓着了我。但,我也像所有人一样怕孤单,最怕这世界终将与我无关。我无法达观地说:“如果我老无所依,请把我埋在春光里。”——谁来埋?

兹事体大,非得思前想后不可。但时光的沙,已经缓缓地没上来,越过脚踝,经过腰腹⋯⋯我在灭顶之前断然下了决心——在淘宝上有过秒杀经历的人,都能理解我,那原始的、不管不顾的、孤注一掷的冲动。

我的生活被孩子打碎得这么彻底:在孕期就住过两次院,搜索的全是“羊水少”“FGR”“孕周”“双顶径”这些千奇百怪的词汇,九个月下来,相当于读了一次妇产科大学。

而经历了哺乳期,我再看《狱中记》中王尔德受的苦,简直就嗤之以鼻:给孩子喂奶才是真正的苦役!我才闭五分钟眼,她的哭声响起,半夜鸡叫一般逼我开工。她四个月就出了牙,那细细的小牙齿,刀锋一样碎碎地切割我⋯⋯

但是,我周末回家,还在楼梯上,她听到脚步声就冲下来。我时常找不到充电器、U盘、头绳,没头苍蝇似乱翻,她连我要找的东西长啥样都不知道,却陪在我身边安慰我:“妈妈,我帮你找,我给你找。”我走路走神,她冲过来:“妈妈,别走,有车子!”

我给予她生命,正如她给我新生活的可能性。我如果能够对人世间的苦痛多一点点同情,不过是因为,我怀里曾经有一个很脆弱的小婴儿。

而容我吐露心声:如果老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希望能再“秒杀”一个孩子⋯⋯

文/叶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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