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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喻转义杜撰

2011-06-30郑达威

新闻界 2011年2期

郑达威

摘要:“伪事件”是一种人为制造的新闻,反映在网络媒体上表现为对真事件的隐喻、转义、杜撰三种方式,以此来汇聚注意力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伪事件”的运用成功还要注意媒介生态的要素,当前网络娱乐化的现状给予我们一些合理、有效的手段。本文通过分析当前的经典案例,力求能探究出一些具有一般性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伪事件;媒介生态;网络娱乐化

中图分类号:G206文献标识码:A

D,戴杨和E·卡茨在其著作《媒介事件》中将“媒介事件”定义为“一种特殊的电视事件”,主要指国家级的电视直播事件。“媒介事件”的范式主要有两种。“范式一:媒介化的动机(个人、社会组织,媒介、政府)——导演事件(预编码:人为安排、表演)——媒介化——媒介事件(伪事件);范式二:真实事件——媒介化(编码:聚焦、放大、删减、扭曲)——媒介事件(奇观)”。网络媒体与电视媒体不同,有“中央与边缘”之分。处于“中央”的电视媒体具有合理与传统的双重权威性(韦伯)。通过塑造“英雄事件”与“神圣仪式”来获得超凡魅力。处于“边缘”的网络媒体具有更多的非权威立场。在以平民话语阐释“中央”电视的同时勇于挑战权威垄断的形象。在没有传统大众媒体配合与响应的环境下。网络媒体很难形成电视“媒介事件”那种大范围、长时间的“奇观效应”(第二类范式)。然而网络受众的自由度高而意识形态淡,他们按照个人兴趣与价值理性创造“伪事件”(第一类范式)的先验条件又是电视媒体无法比拟的。那些能够引起传统大众媒体普遍关注的网络“伪事件”若延续其影响,进而形成社会公众的广泛认知,便产生注意力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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