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信托业发展中面临的有关问题探析
2011-06-24许祥军翟付保
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 2011年6期
许祥军 翟付保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长,我国的金融业也得到飞速的发展,然而相对于其他金融业,我国的信托业却一直显著落后,而且面临的问题复杂而又繁多。本文主要从当前形势下,对我国信托业面临的问题进行探析
我国信托业发展的历史轨迹和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信托业也随之发展。从1979年恢复信托业到现在,信托业经历了六次大的整顿,由第一次(1982年)限定开展信托投资业务的机构到第六次(2007年)两部新的信托规定出台。特别是在1999年3月对全国混乱的信托局面进行清扫,最终几百家信托机构得以登记保留下来的只有约60家,极大地规范了信托市场也取得一定的发展;2001年4月28日出台10月1日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从法律制度上对信托业的相关问题进行规定。但相对于传统金融业的其他三部分:银行、保险和证券而言,我国信托业的发展则是相形见绌,无论是规模还是盈利水平以及总资产等都是无法比拟的。
特别在近几年我国逐步开放金融市场,金融创新和金融深化不断发展,在同其他三大金融行业竞争时,信托业的发展空间被它们大大抢占,而且面临着业务范围和监管制度的重叠,导致近年来信托业虽有发展但举步维艰甚至出现结构畸形等问题。
当前形势下我国信托业面临的问题原因
我国信托业相对于其他金融业而言,自身发展过于滞后,且其规模和地位也远远不能和证券、银行和保险业相比,造成了我国专业理财领域畸形发展,究其原因,可从自身因素和外部因素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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