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动物疫病防控的现状及对策
2011-06-21王国良温富勇北京市密云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畜牧业 2011年17期
文│李 毅 王国良 温富勇(北京市密云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一定会逐步走向成熟,使畜禽养殖与疫病防控趋于法制化、程序化、信息化和科学化。

近年来,我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但面临的形势仍十分严峻。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牛布鲁氏菌病和结核病仍是防控重点。防疫主体意识有待提高,尤其是防疫主体的责任感意识更是急于提高,防疫机构的基础建设亟须改善。
一、县级动物疫病防控机构的职能
1.县级动物疫病防控机构是动物疫病法律法规的宣传者、贯彻者和执行者。县级动物疫病防控机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及相关配套法规的宣传者、贯彻者和执行者。
2.县级动物疫病防控机构是全县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指导性单位。县级动物疫病防控机构负责制定辖区内春、秋两季动物疫病的防控方案。内容包括:狂犬病、禽流感、口蹄疫、高致性猪蓝耳病、新城疫和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计划性免疫工作;负责奶牛、肉牛、羊的结核病和布鲁氏菌病,马传染性贫血和马鼻疽,鸡白痢和鸡淋巴细胞白血病等重要动物疫病的检疫净化工作。负责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及新城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的跟踪监测工作;在动物疾病(包括动物疫病)诊断上,为乡镇防疫机构提供技术性指导;在鼠害防治上,布置全县畜禽养殖场鼠害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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