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海洋功能区划研究
2011-06-13吴佳兴谢立峰宋伟华王蕾飞
浙江海洋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1年3期
关键词:功能
彭 苗,吴佳兴,谢立峰,宋伟华,王蕾飞
(1.浙江海洋学院水产学院,浙江舟山 316004;2.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浙江杭州 310007;3.舟山市海洋勘测设计院,浙江舟山 316004)
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海洋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已成为当今的热点[1-2]。为了更好地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保护环境,科学合理地使用海域,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开展海洋功能区划工作。海洋功能区划是我国政府为实现海洋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重要举措[3],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确立的海洋管理的基本制度之一。
1 舟山市海洋功能区划的现状
1.1 概述
2000年,舟山市根据全国海洋功能区划的现状,从自身自然环境和资源条件出发,制定了《舟山市海洋功能区划》。2002年,各沿海省市又根据《全国海洋功能区划》要求对海洋功能区划的分类体系进行调整,并结合海洋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原有的区划进行了修编。2006年11月,正式实施《舟山市海洋功能区划(修编)》。
《舟山市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将全市海域划分为港口航运利用区、资源利用区、矿产资源利用区、旅游区、海水资源利用区、海洋能利用区、海洋工程区、海洋保护区、特殊功能区和保留区等10个一级类、30个二级类,共155个具体海洋功能区。该《区划》把深水港口建设发展需要作为优先考虑的重点,其次为滨海旅游、海洋渔业、围海造地和交通运输,并加大了海洋生态保护的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