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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用菌产业转型升级的措施

2011-05-30何伯伟

食药用菌 2011年1期
关键词:香菇蘑菇菌种

何伯伟 陈 青

(浙江省农业厅农作物管理局,杭州 310020)

1 产业发展现状

2001年以来,浙江食用菌生产保持较快发展势头,产量年均增长10.8%,产值年均增长13.2%。食用菌已成为发展循环农业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载体,是种养业中循环农业的重要节点,是促进欠发达地区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是丰富菜篮子、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产品。

1.1 产业规模 2009年,全省食用菌产量突破100万吨 (鲜品),种植产值47亿元,居全国第6位,其中香菇、金针菇生产规模居全国前三位 (香菇产量前三位分别是河南、福建、浙江)。浙江辖区出口食用菌13 243吨;出口额5 714万美元,全国排名第6位,其中鲜香菇出口额居全国第一。全省16个县产量超万吨,15个县产值超亿元。食用菌产业链一、二、三产从业人员约43万人,产值100余亿元。

1.2 产业基地 全省初步建成规模化、集约化食用菌生产基地100余个,产量约占全省总量的30%;工厂化食用菌生产企业50余家,产量约2万吨,占全省总产量的2.5%。食用菌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迅速。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有食用菌的产业协会22个、农业企业182家、农民合作社216个,带动农户18.1万户,核心基地8.2万亩 (1亩≈667平方米),占全省食用菌基地的40%。

1.3 产业布局 浙江食用菌产业一县一品的区块发展格局十分明显。龙泉、庆元、江山、磐安、嘉善、温岭等食用菌主产区已列入农业部 《全国蔬菜茶叶梨重点区域发展规划 (2009—2015年)》,重点发展品种包括香菇、蘑菇等。

1.4 产业问题 随着食用菌产业的快速发展,制约产业发展的瓶颈也日益显现。集中表现在:①菌种生产事故突出,菌种生产经营 “散、小、低”现状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菌种安全生产和规范化生产水平亟待提高。②工厂化、集约化、循环型生产的适用技术、适用品种和机械装备缺乏,制约着生产效率的提高。③食用菌产品深度开发不足,产业链短,产品附加值不高。④食用菌生产环节的用料、用药和销售批发流通环节的贮藏保鲜方法不规范等问题 (如浸水、漂白),导致质量安全隐患,制约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提升。⑤食用菌科技服务队伍不健全,技术人员缺乏,从业人员老龄化,制约产业发展。

2 产业目标

按照 “稳总产、提品质、优结构、深加工、拓市场、增效益”的目标,遵循食用菌集约化、标准化生产和循环安全生产两个发展方向,到2015年,全省食用菌总产量将达120万吨,产业产值将突破120亿元,其中一产产值预计可达60亿元。促进食用菌产业健康发展和加强文化宣传,努力打造食用菌强省,保持产业竞争力居国内领先水平。

(1)品种结构优化。稳定香菇、黑木耳,提升金针菇、蘑菇等草腐菌,使生产量占食用菌总产量的比例由30%提高到40%。

(2)菌种安全生产。重点优化整合培育50家左右骨干菌种场,优良品种应用率从90%提高到95%以上,力争不发生重大菌种质量事故。

(3)品质标准提升。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达到70%以上,优质品率达到70%,花色品种增加6个以上,“按个计量”的精细包装、标准化产品进入超市。原料基地产品合格率达96%以上。

(4)规模集约增强。产业强县强镇的规模化集约化园区基地生产能力占总生产量的40%。从业人员收入高于当地人均收入20%,食用菌亩产值3万~5万元,工厂化生产年亩产值80万~100万元,亩效益15万~30万元。

(5)品牌效益明显。做强香菇、金针菇、黑木耳、蘑菇原产地标记产品地域优势,做大十大 “浙江名菇”,整合培育产业名牌产品50个,品牌产品产值达50亿元;做深食用菌产品增值文章,年出口额增长5%,达到7 000万美元。

(6)循环利用多样。循环利用资源多样化、生态化,食用菌生产对农作物秸秆、枝条等农林副产品资源的利用率由40%提高到50%以上。

3 产业布局

(1)重点品种。有香菇、金针菇、蘑菇、黑木耳和珍稀特色食用菌等。

(2)重点区域。建设浙西南和浙中香菇、黑木耳产业带,浙西金针菇、浙中珍稀特色食用菌产业带及浙南、浙北两大蘑菇产区,重点布局在26个县 (市、区)(表1)。

香菇产业带重点支持发展 “庆元香菇”国家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和 “庆元-龙泉-景宁”香菇生产基地,适度发展以缙云、龙泉、景宁、松阳和磐安等县(市)为主的夏菇 (反季节高温香菇)产区,发展磐安、龙泉、庆元等香菇出口基地和生产加工企业。

表1 浙江省食用菌产业带分布

黑木耳产业带重点扶持发展龙泉、云和、景宁、松阳、庆元、莲都等县 (市、区),适度发展开化、淳安等蚕桑产区桑枝黑木耳生产基地。

金针菇产业带重点发展江山、开化、常山、衢江等县。

蘑菇产业重点发展浙南 (苍南、平阳、温岭)和浙北 (嘉善、平湖)两大产区。鼓励各地依托规模奶牛养殖场发展蘑菇基地。鼓励丽水等地优化食用菌结构发展蘑菇生产和台州等地利用冬季气温优势发展蘑菇生产。

4 提升建设重点

4.1 实施 “131”菌种产业提升工程 健全完善三级菌种规范化生产体系,重点支持10家母种场、30家骨干原种场的改造提升和规范化建设,带动100家栽培种场提升,建成 “品种创新、布局合理、生产规范、管理有序、质量稳定”的菌种安全生产体系,为建设现代食用菌产业提供坚实保障。

(1)加强食用菌菌种管理和服务。严格按照法律规章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菌种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的生产经营行为,探索菌种生产风险化解机制,研究探索将持证菌种场的食用菌 (菌种)生产纳入省或主产市农业政策性保险品种行列中。

(2)提升菌种安全生产水平和良种繁育能力。强化主导品种的种性保持、提纯复壮、种性检测技术研究和标准制订实施,优先扶持有自主知识产权品种的菌种生产单位进行良种繁育,提升改造菌种场的高效灭菌、无菌接种、控温培养、规范贮存、出菇试验等设备和场所,提高菌种安全生产能力和良种应用率;防止食用菌和菌种生产一体化,加强菌种用前检测。

(3)考核评选一批 (先评10家)省级示范性菌种场。从品种知识产权、菌种质量保障、制度建设及执行力、规范操作、售后服务、市场地位、品牌形象建设、创新能力等方面综合制定评选标准,授予示范性菌种场称号,并优先安排项目予以支持,做大做强菌种产业。

(4)加强菌种安全生产监测能力培养。建设省级菌种质量检验机构,提升省农科院、省林科院2家省级单位和杭州市农科院、丽水市农科院、庆元食用菌科研中心等3家区域性单位的菌种质量检验能力;建立第三方集中出菇试验制度,为菌种质量的监督抽检提供资质和平台支持,防范重大菌种生产事件发生。

(5)开展食用菌资源普查和评价工作。建立保护开发利用种质资源公共平台,鼓励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开展食用菌新品种的引进开发,优良种质的育种利用,加大新品种、后备品种、专用品种选育支持力度,促进突破性品种的育成与应用,并完善育种产业化利益机制。

Institute of Physics (IOP), Bhubaneswar is acknowledged for providing the TEM facility for characterization of the nanoparticles.

4.2 打造食用菌主导产业示范园 按照食用菌产业 “十二五”规划和现代农业示范园规划布局要求,以项目实施为抓手,以重点品种、重点区域为突破口,在产业优势区域集聚建设生产规模在1 000万袋或55.56万平方米以上,产、加、销聚集的食用菌主导产业精品示范园,提升食用菌生产基地设施水平、生产水平和科技含量,引领带动产业整体提升发展。

(1)建设100个左右符合现代产业要求的食用菌集约化生产基地。总体目标是:生产加工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菇棚 (房)规格一致,菌包 (菌种)生产高效规范,新品种新技术新机械集成展示,循环生产模式先进,分级整理 “冷链”贮运配套,质量追溯档案健全,产品销售品牌化。

(2)创新菌包专业化生产服务等新模式。扶持食用菌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现代示范农场、专业大户等建立菌包 (培养料)专业化、工厂化、规模化和循环型生产示范基地,支持 “集中菌包生产(龙头企业、合作社、科技大户)+分散式出菇管理 (农户)”等统分结合的新型生产模式,改造生产基础设施,应用先进适用的食用菌机械设备设施 (如机械化菌包生产线、培养料生产线等)开展社会化服务。

(3)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在园区内推行统一品种要求、统一种植技术、统一生产投入品采购和使用管理、统一安全检测、统一产地准出、统一建立生产档案等 “六统一”管理模式。培育香菇、蘑菇、杏鲍菇等单个子实体较大的品种 “计量销售”的小包装标准化产品,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检测管理体系。

(4)加大食用菌精深加工产品开发力度。支持龙头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做深食用菌产品加工增值文章,促进食用菌产业由生产初级菇类产品向药品、营养保健食品、化妆品、生物制品等多元化方向发展,争取实现年出口额7 000万美元。推行精细采收包装,产品分级管理,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

(5)强化品牌培育和市场营销。积极申报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注册公共品牌等,通过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及农展会、广交会、东京食品饮料展等途径宣传企业产品,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产品市场占有率。整合培育产业名牌产品50个,品牌产品产值从20亿元提高到50亿元。

(6)切实提高生产装备水平。研究制造食用菌适用机械,包括高效节能灭菌锅炉、拌料装袋机型、制冷压缩机组等,建立标准化菇棚 (菇房)技术规范,提高生产效能、规范化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杜绝火灾、劳动事故。将高效节能灭菌锅炉、拌料装袋机型、制冷压缩机组等纳入政策性农机补贴,将标准菇棚(菇房)纳入农业政策性保险。

4.3 示范推广一批循环生产高效模式 推广香菇、黑木耳、蘑菇与水稻轮作模式,充分发挥食用菌在转化利用禽畜排泄物、农作物秸秆资源、桑果枝条,以及菌糠资源多级利用等方面的节点作用,建设食用菌循环生产模式示范点,培育农林副产品资源收集服务和循环利用组织,争取每亩增收2 000~3 000元,成为欠发达地区农民增收的新途径、新亮点。

(1)示范生态种养模式,注重产业资源衔接。①蘑菇-芦笋模式:水稻生产-稻草原料-蘑菇栽培-蘑菇泥作有机肥种植芦笋。②蚕桑-黑木耳模式:桑枝-粉碎栽培黑木耳、秀珍菇-菌糠还田。③多级利用模式:栽培杏鲍菇-熟化菌糠-栽培香菇模式;栽培香菇-菌糠加新料-栽培香菇模式;工厂化金针菇-菌糠-栽培秀珍菇或大球盖菇模式。④奶牛-蘑菇-牧草种养模式:牛粪-栽培蘑菇-蘑菇废料-种植牧草-牧草饲养奶牛的循环生态种养模式。⑤菇稻轮作模式。⑥菌菜间套模式:芋艿/大豆+竹荪模式。

(2)优化品种搭配,注重品质提升。根据市场需求,丰富花色品种,发展优质品种,培育特色品种。香菇重点发展花厚菇生产,适当发展椴木栽培;金针菇适度发展风味更佳的 (浅)黄色品种;蘑菇适当发展棕色品种、高温蘑菇;黑木耳发展单片耳品种。发展灵芝、灰树花、猴头菇、银耳等保健功效突出的药用菌品种。

4.4 组织产业科技攻关,突破制约浙江省食用菌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瓶颈技术

(1)食用菌新型基质开发和循环生产关键技术研究。重点是可再生或废弃资源的开发利用,开展以桑枝条、梨枝条、葡萄枝条、山核桃壳、茭白叶等为新原料的新型食用菌基质安全、优质、高产配方技术研究,及桑枝、梨枝、葡萄枝粉碎机械研制改进,提高循环经济生产模式效益。

(2)食用菌种质资源创新利用平台建设与工厂化专用品种选育。在食用菌种质资源库建设基础上,加强对种质资源的评价利用和公共平台建设,为新品种、后备品种、工厂化生产专用品种的选育推广奠定基础。

(3)食用菌菌种质量控制与安全保障体系及产业化繁育关键技术研究。包括种性保持、提纯复壮、良种繁育、菌种病虫害控制以及种性检测等重大技术的攻关和研究。

(4)花菇菌棒安全高效保水材料的研究开发。建议由科技管理部门设立重大攻关项目,组织多学科专家 (高分子材料、塑料工程、食品添加剂和质量安全评价专家)共同攻关。

(5)食用菌集约化生产装备及安全关键技术研究。开展稻草打包、蘑菇培养料翻堆等机械的引进和研制,研究原料资源高效收集利用、关键生产环节的机械化装备,以推进浙江省规模化、集约化、工厂化生产的快速发展。

(6)新型现代化菇棚的设计和应用。新型的现代化菇棚,既要求实用、美观,有标准可依,能反映设施食用菌生产水平,又不硬化土地,不破坏耕地,以突破土地制约产业转型发展的瓶颈。

(7)食用菌功能活性物质、功能食品、药品精深加工增值技术研究与开发。针对食用菌含有多糖等生物活性物质,大力开展精深加工产品开发,提升食用菌产品附加值和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全省食用菌产业转型升级。

5 组织保障措施

5.1 建立政策投入保障机制,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切实加强对食用菌产业升级发展的领导,把这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定扶持政策,建立考核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和充实食用菌管理、技术力量。市、县 (市、区)食用菌主管部门要明确职责,切实把食用菌技术推广、生产管理、营销服务工作抓好。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与技术推广经费。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服务“三农”的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支持食用菌产业的升级发展,营造合力振兴食用菌产业的氛围。

5.2 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食用菌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要求,加强食用菌菌种、投入品等生产和营销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加强食用菌原辅料质量安全等有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实施。支持发展无公害基地、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重点做好食用菌原辅料、消毒剂的经营监管,优质水源的保护和利用。巩固香菇禁蜡成果,查处流通环节使用违禁荧光增白保鲜剂等事件,加强对香菇中重金属镉、二氧化硫等超标问题的研究,建立质量追溯制度。开展公益性宣传,提高消费者鉴别优质产品的能力。

5.3 加强体系队伍建设和文化宣传 加强产业队伍体系建设和技术培训工作,解决食用菌技术人才缺乏,生产环节标准化到位率低等问题。编制出版 《食用菌循环经济高效栽培模式》、《浙江食用菌资源图志》、《浙江食用菌画册》等。重点做好世界人工栽培香菇的发源地 “庆元-龙泉-景宁”香菇产业文化展示,办好庆元香菇节,开辟丽水香菇文化景点游,推出丽水野生真菌宴。做好香菇、金针菇、黑木耳原产地标记产品的地域优势宣传和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品牌效应,做大十大 “浙江名菇”,开展 “一荤一素一菇”公益宣传,加大国内市场开发。

5.4 加强行业协会和合作组织建设 按照企业运作、政府推动的理念,建立完善食用菌行业协会,健全行业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代表、行业服务、行业协调、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各类食用菌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开展信息传递、技术培训、生产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服务。各地要采取 “民办、公助”的方式,对食用菌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给予必要的扶持。各级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行业协会和合作组织的管理、指导和帮助,推进和加强行业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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