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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的迎合

2011-05-14王安

杂文选刊 2011年5期
关键词: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

王安

本来是号召大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结果却是表扬与自我表扬,嘻嘻哈哈。

此话说的是国务院要求各城市在3月31日前公布各自的房价调控目标,到了日子,大家勉强交了卷子,多是周旋。比如吉林榆树市的目标是: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增幅要低于2010年新建住房价格增幅”。公开资料显示,榆树2010年新建住房价格增幅达50.5%——如果今年房价只上涨50%,就应该隆重受到表扬。

另一个例子是北京。在房地产调控中,北京市是急先锋,不仅有最严厉的限购令,在此次各城市公布的房价控制目标中,北京是惟一有“降”字的。北京宣布,今年新建普通住房价格与去年相比稳中有降,并将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廉租住房应保尽保,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尽管有人认为北京耍了滑头,将房价控制目标的对象设定为“新建普通住房”,而非新建住房,亦非高档住宅,这样就大大减少了操作难度。但是,虽然滑头,却没有北京之外的哪一家敢碰个“降”字。

不幸,北京在说这话时给自己下了个绊儿:如果北京的房价真的稳中有降,接着影响的就是地价,然后便是保障房的财力削减。3月24日,春节后广州首场土地拍卖以冷清收场,四幅地块全部以底价成交。财源不稳,拿什么建保障房?

有论者愤怒斥责地方政府积极推动房地产泡沫膨胀:房地产调控已经成为中央政府的独角戏,而地方政府希望房地产价格在一定的区间内继续上涨。

实际上,就像要求地方政府公布房价控制目标并照此办理一样不靠谱,猜测地方政府心怀鬼胎操纵房价野蛮上涨,也是高估了它们的能力。就像在1994年,一家报纸在报眼位置登了一条消息《党中央决定夺取今年农业大丰收》,我看了好几遍,以为编辑排错了:农业部是党领导下的一个部门,但老天爷好像不是嘛。

很明显,房地产价格上涨的第一因素是货币宽松,而货币、税收等调控工具不是地方政府的怀中利器。几年内,中国货币总量由四十多万亿元膨胀到七十多万亿元,漫天都是钱,自然要奔向房地产。虽然从去年下半年至今,央行多次提升存款准备金率,并达到20%的高位,但现在每个月至少有五千亿元的新增贷款,仍在火上浇油。

此外,还有更大的背景,这回是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联手操作,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中国急速发展的第一资本动力:在历史形成及现存法律框架内,政府在公益用途之外动用征地权,把农民的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再在土地市场上实现这部分土地资产的收益套现。土地收益是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分享的,地方政府可以以土地为抵押从银行贷款,而中央政府有发币权,二者相互配合,房地产增值,货币丰盈,循环往复……

毕竟,中央政府的立场更大局一些,对自我表扬不甚欣赏。3月29日晚,住建部发布文件要求各地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时,“要在本地区内听取社会的意见,使各地调控目标的制定科学合理,并取得社会的认同和支持。”

太文了。什么叫“社会的意见”?找一大堆有房者来,看看谁喜欢房价跌?

可能广州市官员没这么想,但他们很严肃,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处长陈大旺表示:出台调控目标前,我们充分考虑到了社会的意见,包括听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及市民代表的意见,既然房价控制目标已经出来,就是对社会的承诺,以后将按照这个既定的控制目标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年内将不会再次调整目标。

注意,“合理水平”。几年前,也是广州,2007年3月在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广州市长表示,广州将全力控制房价,“至少要稳定在合理的水平”,劝中低收入者不要急于买房。市长所说“合理的水平”是什么——这话一定不能说,说了大多数人都会不高兴。官员有官员的想法,开发商有开发商的期盼,购房者有购房者的价码。那时候,市长去迎合谁?

同是“合理水平”,却是不同的两个物件。

【选自《新浪·博客》】

题图 / 房地产调控方案 / 沉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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