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及建议
2011-05-10杨舟
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 2011年3期
杨舟
对于非营利组织的界定,目前学术界上没有达成共识。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莱斯特•萨拉蒙教授针对非营利组织的定义提出五特征法,即将具有以下5个特征的组织界定为非营利组织:组织性;非政府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志愿性。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事业单位。文章将着重介绍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不包括国有企业)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我国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信息披露现状
随着世界范围内国家社会福利危机的扩展,非营利组织开始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自20世纪后期以来全球非营利组织的数量与规模迅速增长,形成一场全球性的“社会革命”。在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虽然时间不长,但发展速度很快,经历了由多到少,由弱到强的发展历程。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经济发展,民生问题突现,政府职能转变,以及经济体制改革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此阶段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发展面临着许多问题需要突破。其中,会计信息披露日益被公众重视起来,它的不规范性等问题日益凸显。
2004年8月,财政部颁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于2005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施行。其中规定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基础为权责发生制。会计要素划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五个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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