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选择 现实的考量
2011-05-04张溦
学理论·下 2011年2期
张溦
摘 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作为我国处理民族问题基本原则,民族区域自治是经历了历史的验证而最终作出的选择。作为开放而发展的理论,在处理民族问题的时候,应该认识到民族区域自治是以中华民族这个大的概念为基础和精髓的,同时在追求民族平等的过程中要具体分析各民族的历史文化,承认多元一体的结构现实。民族理论界近年来有不少新的讨论,但是本文认为,民族区域自治还是在现阶段国情下,妥善处理民族问题的根本之道。
关键词:民族区域自治;民族自决;联邦制;中华民族
中图分类号:D06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1)06-0037-03
民族区域自治的理论和制度实践,在我国是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国外尤其是苏联处理民族问题的范式,对于当初刚刚开始着手从国家角度来系统解决和处理民族问题的中国共产党,曾经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那么中国共产党对于民族政策的研究和讨论也正是以此为起点展开和完善并且最终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成果,得出了最适合中国的民族发展历史和现状的理论体系和政策体系。
在处理民族事务的方面,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以贯之地体现着其在中国这片土地上的牢固根基。但是在上世纪90年代开始,逐渐掀起的民族主义浪潮,使很多国家和地区都为新涌现的民族问题所困扰,苏联解体,东欧剧变,民族分裂势力猖獗,更令人担忧的是民族分裂势力同恐怖主义勾结,对世界和平和国际安全造成了严峻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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