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文化产业“产”向何方
2011-04-13尹世杰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1年4期
尹世杰
(湖南师范大学 商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
略论文化产业“产”向何方
尹世杰
(湖南师范大学 商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
发展高层次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是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向。我国近年来有些人由于受西方国家“消费主义”、“享乐主义”的影响,也搞“文化商品化”;有些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消费领域出现了一些低级庸俗的现象,破坏精神文明,败坏社会风气。所以,我们要发展高层次、高质量的文化产业、文化产品,提高居民消费质量,促进社会文明、社会和谐。
文化产业;“产”向何方;精神文化;科学发展观
近年来,学术界和社会各界很关注文化产业,议论纷纷,报刊上也有不少的报导和论述。但我感到:对文化产业、文化产品的本质属性和如何发展高层次、高质量的文化产业等问题还值得进一步探讨。因此,本文就对文化产业应该“产”向何方的问题,提出一些粗浅的意见,以供讨论。
一、文化产业的本质属性和发展方向
众所周知,文化是发展的摇篮,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社会文明、社会进步的内在本质,恩格斯早就指出:“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1](P120)。文化是从根本上提高人的素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源泉和基础,是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我们在任何时候,都要重视和发展文化,这是不言而喻的。
在当代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情况下,一部分表现为事业,一部分表现为产业。我们这里,只是就文化产业问题作些初步的探讨。文化产业主要包括:影视制作业、出版业、发行业、印刷复制业、广告业、演艺业、娱乐业、文化会展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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