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伦理学本土化建构的应有视域
2011-04-13李培超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1年4期
李培超
(湖南师范大学 道德文化研究中心,湖南 长沙 410081)
中国环境伦理学本土化建构的应有视域
李培超
(湖南师范大学 道德文化研究中心,湖南 长沙 410081)
环境伦理学本土化建构是对我国环境伦理学三十年发展历程反思和对其未来走向的理论自觉,体现的是对中国环境伦理学在满足现实需要的基础上获得话语权和强化其实践效能的强烈要求,这也决定了中国环境伦理学本土化的建构应当在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上同时展开。
环境伦理学;本土化;话语权;实践效能
近年来,关于我国环境伦理学的本土化建构的吁求受到广泛关注,这种吁求表达了理论界对中国环境伦理学现状的冷静反思和对其未来发展路向的期许,本文拟对此问题做出回应。
一、环境伦理学本土化主张的提出
环境伦理学是20世纪中叶前后在西方生成并得到迅速发展的一种理论思潮。这种理论思潮的出现既有丰沛的思想理论基础,也有现实的客观环境。现代西方哲学和伦理学的理论转向以及生态学的发展为环境伦理学的萌生直接提供了思想资源,而日益严重的生态问题和人们对解决生态危机的迫切呼唤则是环境伦理学发展的现实动力。
西方环境伦理学在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发展以后,已经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思想理论体系,并且在生态问题已成为全球性问题的背景下,也迅速地向其他国家传播。我国环境伦理学的研究就是在20世纪初70年代末从译介西方的环境伦理学论著开始起步的,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环境伦理学进展非常迅速,但是模仿和移植的痕迹比较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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