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诗经·关雎》主旨近当代歧说之辨正

2011-04-13王书才

河南社会科学 2011年6期

王书才

(郑州大学 文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诗经·关雎》主旨近当代歧说之辨正

王书才

(郑州大学 文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近当代学术界在阐释《诗经·关雎》主旨方面,“恋歌说”和“贺婚说”颇为流行。依据周代金文文献和先秦礼仪制度,对这两种观点进行了辩驳,主张此篇当为歌颂夫妻和谐相处、婚姻幸福的颂歌,本是专属于天子诸侯和其他特殊贵族的“房中之乐”。

《诗经》;《关雎》;主旨;辨正

《关雎》一诗的阐释,如果从孔子赞叹其“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算起,已经有两千六百多年;即使从西汉四家诗说算起,也已经历时两千来年。对于《关雎》的研究,按照学者观点的重大转变程度,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汉唐阶段、宋元明清阶段和近代当代阶段。其实无论是汉唐还是宋元明清,当时的学者都很重视文献学方面的基础,重视“知人论世”,即使观点存在着严重的分歧,也不像近代一些学者那样不顾当时的文化背景从而强为新解。

汉代四家说《诗》者中,毛诗学派坚持认为《关雎》是颂诗,是赞美“后妃之德”(《毛诗序》)的。齐鲁韩三家则一致认为《关雎》是篇“刺诗”,是用来讽劝和提醒周康王不得贪于女色而要勤于政事的,“韩、齐、鲁三家皆以为康王政衰之诗,故司马迁、刘向、扬雄、范晔并祖其说”[1]。

四家对于《关雎》主旨的解释,在讲究创新的宋代就受到了辩驳和否定,因为齐鲁韩三家所讲的讽劝周康王一事,只是属于用诗而非作诗,无法用来揭示《关雎》创作本旨:“若曰关雎止刺康王,非咏文王之事,则不得为正风;……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