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制序建构中的行政自制及其演进规律
2011-11-02陈建平
河南社会科学 2011年6期
陈建平
(福建农林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2)
廉政制序建构中的行政自制及其演进规律
陈建平
(福建农林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2)
一、问题的提出:以往研究的简单评述与本研究核心概念的奠立
在人类发展历史和政治实践中,腐败是与权力相伴而生的一种社会现象,不同的文化传统和政治体系运作逻辑造成腐败产生的病理机制与发展态势不尽相同,其预防体系与治理机制也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在以往的廉政研究,尤其是权力控制和监督领域的研究中,人们受主—客、内—外二元分化逻辑思维的影响较大,尽管这种研究范式仅就针对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进行揭露和鞭挞而言,可以带来一些分析问题和实践操作方面的便利,但这种二元分化模式的泛化会造成某些真实问题被“遮蔽”,非此即彼的分析模式并不能确保权力正义的有效实现,特别是上述理论解释模式又极易与当前腐败概念的泛化现象之间发生某种关联,这既不利于正确评估当前反腐败的形势,也不利于明确反腐败的打击目标,同样还会影响到人们对当前腐败治理效果的客观评价。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专家维托坦瑞在剖析腐败产生的原因时就指出,“缺乏有效的内部制度”是产生腐败重要的原因之一[1]。本文引入行政法学领域新近兴起的“行政自制”理论,以期能够突破廉政研究,尤其是权力监控研究领域中二元分化模式的局限,提供另外一种理论解说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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