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创新
——河北建设体育强省的途径选择
2011-04-12李艳军
山东社会科学 2011年2期
李艳军 刘 铮
(河北师范大学公体部,河北石家庄 050016;重庆三峡学院体育系,重庆 404000)
法律创新
——河北建设体育强省的途径选择
李艳军 刘 铮
(河北师范大学公体部,河北石家庄 050016;重庆三峡学院体育系,重庆 404000)
本文梳理近年河北体育事业取得的成绩与不足,建议采用立新法良法、修改滞后法律规章,构建区域合作协议等法律创新手段为促进河北体育事业发展注入更有效的强心剂。
法律创新;体育强省;立法
一、河北体育事业概况
(一)取得的成绩
中国共产党河北省第七次代表大会提出了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的宏伟构想,在这个整体框架下,2007年的河北省体育工作会议提出了建设沿海体育强省的具体目标。
进入二十一世纪,河北省体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一是竞技体育不断取得新突破:在2001年第九届全国运动会上,河北省运动员共夺得12枚金牌,并获团体总分第八名的好成绩;2005年第十届全国运动会,河北省获得15枚金牌,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在2001年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上河北省运动员夺得12枚金牌;第十四届釜山亚运会,河北省有18名运动员入选中国体育代表团,共获得12枚金牌;2004年的雅典奥运会上,河北籍运动员获得2枚金牌;特别是在刚刚结束的北京奥运会上,河北籍运动员获得3枚金牌,创历史最好成绩。二是群众体育蓬勃开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实施以来,我省付诸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努力,截至目前,共建设了六批、总计107个全民健身工程,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工作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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