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微博打拐”看未成年人诉讼代表制度的完善
2011-04-08陈波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1年9期
关键词:儿童
陈 波
(宁波大学 法学院,浙江 宁波 315000;象山县人民法院,浙江 象山 315700)
从“微博打拐”看未成年人诉讼代表制度的完善
陈 波
(宁波大学 法学院,浙江 宁波 315000;象山县人民法院,浙江 象山 315700)
在我国,有不少得不到应有监护的未成年人,时常成为犯罪分子作案工具,其身心健康受到严重侵害。而我国却没有一整套严格的未成年人诉讼代表制度,导致未成年人的合法受监护等权益得不到及时保障。这些未成年人的监护问题已不再是单独的家庭问题,而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文章从我国未成年人诉讼代表制度现状出发,对比外国相关制度,结合我国实际,对如何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未成年人诉讼代表制度提出观点和建议。
微博打拐;未成年人;诉讼代表
2011年初,一则由中国社科院学者于建嵘教授所发的“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微博引起了众多热心网友不断转发,一时间,公安、城管、民政等部门与众多热心网友一道,相继联动,在兔年春节上演了一场很有爱的“随手拍照,解救童丐”的微博运动,让人再次感到微博的温暖和网众的力量。时至今日,从不断的新闻爆料中人们惊讶地发现,原来一些儿童并不是被“幕后黑手”控制,而是被其亲生父母或亲属带来乞讨。据广东省公安厅门户网站《平安南粤网》2月14日公布:全省各地公安机关根据接报乞讨儿童警情和线索,共清查救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135名。经核查,上述 135名儿童均由其父母或其他亲属带至广东省一些地方乞讨,暂未发现被拐卖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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