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标准问题浅析
2011-04-04刘丹辉
对外经贸 2011年6期
刘丹辉
(黑龙江省博物馆,黑龙江哈尔滨150001)
一、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演进
事业单位会计是指以事业单位实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反映和监督事业单位预算执行过程及其结果。我国事业单位会计的发展进程如下:
1.初步形成
20世纪50年代,我国预算会计初步建立,其中对事业单位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是预算会计的重要内容。1950年10月27日,全国预算、会计、金库制度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各级人民政府暂行总预算会计制度》和《各级人民政府暂行单位预算会计制度》两部暂行制度,比较全面地规定了我国预算会计的组织管理体系与核算要求,首次为国家财政机关及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提供了一套纲领性规定和操作性范本,因而其被称为新中国预算会计体系和会计方法的奠基石。
2.渐进发展
1951年,财政部对《各级人民政府暂行单位预算会计制度》作出修订,规定各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在会计处理时应采用复式簿记原理,按借贷记账法登记账目。1954年,财政部对两部暂行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做出调整。将《各级人民政府暂行总预算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划分为中央、省和县(市)两部分,分别使用;将《各级人民政府暂行单位预算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明确为“各级人民政府所属机关、事业机关、企业主管机关和团体”。为简化会计事务,加快会计报表进度,财政部于同年推行了《单位预算会计简易处理办法》,1965年,全国预算工作会议修订发布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作为我国预算会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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