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公车改革如何积极推进

2011-04-04黄开华

党政干部论坛 2011年11期
关键词:公务用车公车专车

○黄开华

公车改革如何积极推进

○黄开华

一、公车改革要驶离“特权车道”,让内部监管与社会监督形成合力

(一)树立正确的公车观

树立正确的公车观,需要切实扭转把公车与待遇,特别是与特权联系起来的陈腐观念。一要真正认识到公务车就是代步的工具,公务车只能用于公务。国外大多数国家对公车的配备及使用范围都非常严格,一般只有内阁部长才可以配备专车,而且仅限于执行公务。近几年德国、法国都曾出现政府部长因公车私用,迫于社会舆论压力而辞职的事情。我国香港特区前特首董建华离任后的当日,便不再乘坐公车。公务车购置的初衷本就是为了方便官员办公事,与封建社会的武官骑马、文官坐轿不同,作为人民公仆使用的公车不应该被看做是身份、地位和待遇的象征,更不能成为一些官员摆谱的资本,成为权力等级制甚至是社会特权的象征。二是党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严于律己、带头遵守党纪条规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到公车违规问题的严重性。近年来全国已有重庆、浙江、江苏等多个省区市政府取消了拥有特权的“O”号车牌,这无疑也是公车改革的应有之义。但是相关部门更要意识到,取消公车特权牌照代之以民用牌照,同样要防止民用号段中的某些号段死灰复燃为公车特权号段,也就是说,采取措施取消特权号段要真正能够对特权地位有所撼动。三是逐步推行职务消费市场化、货币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地、各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性质,科学制定公车货币补贴标准,通过个人购车、市场化租车等方式解决公务活动用车。

(二)加强内部监管

一是建立刚性的预算约束,严格公车采购管理。通过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公车购置数量,限制购置公车的金额、型号或排量。如果不对公车预算进行硬约束,在财政资金使用缺乏监督和制约的情况下,公车改革不可能有实质性的突破。财政部于2011年3月4日公布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办法》,首次明确了公车的购置和运转费用都将单独设立预算科目,公车预算决算管理将进一步加强。二是创新公车管理模式,降低公车运行成本。通过建立严格的公车使用登记卡制度、给公车贴上醒目的标志等措施监控公车使用情况;大规模公车社会化,对不配备专车的公务员给予适当的交通补贴;公车的保养也向社会公开招标,结算由财务和维修点进行,司机个人不介入。三是加大对公车违规的惩处力度。对违规使用公车者,要严肃追究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严重违法行为,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倡导社会监督

公车改革要真正取得成效,除了政府部门自身对公车进行监管外,更重要的是提倡包括媒体和人民群众在内的社会监督。2011年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在谈到“应该管得住,必须管得住”公车私用问题时曾强调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一点,根本的办法就是要采取民主监督,接受群众监督。我们要主动创造条件让群众对公车改革进行积极参与和有效监督。一是要及时公开有关信息。公众不仅需要在政府报告里看到公车改革的决心,更需要在信息公开上看到公车改革的进步。党政部门必须通过向公众详细公开财政预决算、公布并控制公车的总体数量和单车运行的成本、在公车上贴上醒目的识别标志等办法,接受公众监督,以遏制公车滥用的不正之风。二是对公众反映的问题要积极回应并认真解决。一些地方和部门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公车滥用等问题突出,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公车改革不仅仅要算经济账,更重要的是要算政治账。我们要从落实中央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密切党同人民血肉联系,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推动党政机关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的高度,来看待公众对公车改革的种种关切。来自社会的监督是最有力的监督,公车改革要更好地发挥社会舆论、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要鼓励社会舆论、人民群众参与公车改革、监督公车改革,

二、公车改革要提高制度执行力,让“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协调并进

(一)公车改革必须提高制度执行力

实际上,中央和地方出台了很多关于公务车的“条例”、“规章”和“措施”等等,然而遗憾的是大多流于形式,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比如,尽管中央和地方政府三令五申“党员领导干部不能违规驾驶公车”,但在实际运用过程中收效甚微。又比如,关于公车的配备标准,1988年10月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的《中央国家机关汽车配备标准的规定》指出:正部级干部配专车,副部级干部不配专车但保证工作用车;1994年中办、国办联合颁发的《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明确界定:“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和相对固定用车。”但现在许多地方连科级干部都早已配有专车。公车超标超配、违规使用的直接后果就是公车费用的支出居高不下:据统计,全国公车在“八五”期间耗资720亿元,年递增27%,约为GDP增长速度的3.5倍;到了20世纪90年代后期,公车费用(包括司勤人员工资)约为3000亿元。2005年全国政府采购公车花了600多亿元,2006年则一举突破700亿元。可见,造成公车“恶疾难除”的主要原因,并非相关政策的缺失,而在于既有的政策未被充分落实。公众对公车滥用的不满,很重要的原因也正是相关规定遭遇普遍的消极抵制。因此,公车改革必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将中央有关的已有政策执行到位。

(二)公车改革必须有“规定动作”

现有的围绕公车管理模式的改革缺点有二:一是改革试点始终处于一种自发或半自觉状态,而不是强制性的,“谁改革谁吃亏”,越是主要领导干部,吃亏越大;二是所有试点改革都是改下不改上,带有不彻底性。因此,建立新模式的公车改革必须将公车问题纳入专项治理,而且应当有“规定动作”,通过“规定动作”,实现全国统一的公车改革步伐,从而实现公车管理模式的根本变革。公车改革的“规定动作”包括:一要成立全国性的公车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对各地“车改”提出要求和意见,叫停脱离正确方向的“变味车改”,推广卓有成效的地方经验,从而强力推进全国的车改工作;二要“上下联动”,就是上面与下面,亦即中央与地方、高层与基层一起行动,特别是前者更有示范与带动效应。公车改革应逐渐从各地单打独斗的细枝末节的变革,进入到自上而下进行全面、系统的改革;三要从治本的角度着眼构建长效机制,明确最低限度保留公务用车的范围、使用规范、公车腐败的处罚措施及保障群众和社会舆论对公务用车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公车改革必须有“自选动作”

公车改革的“自选动作”实际上是各地、各部门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车改的探索。早在1997年,广东就开始公车改革试点。1998年9月,国家启动部分中央机关的车改试点,并同时在浙江、江苏、北京、湖南、重庆等地试点。近年来,全国多地相继出台公车改革新举措。各地车改试点大致为三类:一为公车货币化模式,以广东珠三角、辽阳弓长岭区为代表,其措施是公车全部收回,公务人员按照行政级别给予补贴。二为公车集中管理模式,以昆明为代表,其措施是党政机关的所有公车全部停用,或上缴至各区组建的机关公务交通服务车队,或拍卖收回部分财政经费。第三类则是前两者的结合。以杭州为代表,其车改的核心内容有三项。其一是集中管理、统一派车,费用按派车单结算。市局(副厅)级以下一律取消专车,全面取消单位的公务车,所有公务用车集中至杭州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单位公务用车可向中心提前预约租用。其二是按级别给公务员发放车贴。所发车贴没有采取“货币化”现金补贴方式,而是全部打入“市民卡”IC卡中,只做交通费用,不能提现。其三是单位设立公共交通经费,外出公务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严格审核,按实报销。值得一提的是,地方车改“自选动作”中,最受争议、广受诟病的是实行一年多后被迫叫停的辽阳市弓长岭区车改,其车贴标准是:书记、区长一年享受8万车补待遇,一般公务员最低只有100余元。而杭州的公车改革则得到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以及专家、公众还有媒体的广泛赞誉。

(作者系湖北省委党校博士、副教授)

(责任编辑 崔光胜)

猜你喜欢

公务用车公车专车
中央机关有多少辆公车?
八项规定精神
——公务用车
“公车上书”不是“戊戌变法”开始的序幕
在温哥华坐“老年人专车”
杨传堂:专车模式值得借鉴
在给专车服务正名之前最好找到Uber和出租车的平衡点
轰趴专车?——MINI CLUBMAN
第二批公车拍卖总成交902万元
政府采购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存在问题分析及维修费用控制
我省公布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举报电话